证券代码:688210 证券简称:统联精密 公告编号:2022-004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94.55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508.33 万元(不含增值税)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前述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11 月 2 日出具《关于同意深圳市泛海统
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70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2,000 万股,每股面值为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42.76 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 855,2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82,347,865.87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72,852,134.13 元。天职国际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
业字[2021]46335 号)。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
协议》。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2 月 24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额
湖南长沙 MIM 产品(电子产品零部 64,600.87 52,091.30
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泛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0,193.91 10,193.91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5,000.00 15,000.00
合计 89,794.78 77,285.21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和置换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
情况,利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先行投入。截至 2021 年 1 月 14 日,公司以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 394.55 万元,拟置换金额为人民币 394.55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预先投入金额 拟置换金额
湖南长沙 MIM 产品(电子产品零部 394.55 394.55
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合计 394.55 394.55
(二)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8,234.79 万元,其中保荐及承销费不含税总额为人民币 6,058.53 万元,人民币 5,945.32 万元已在募集资金中扣
除。截至 2022 年 1 月 14 日,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公开发行费用人民币 508.33
万元(不含增值税),本次拟置换人民币 508.33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自筹资金预先支付金额(不含税)
保荐、承销费用 113.21
审计及验资费用 221.70
律师费用 117.92
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费用 55.50
合计 508.33
综上,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94.55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508.33 万元(不含增值税)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前述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关于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2]1247 号)。
四、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94.55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508.33 万元(不含增值税)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 个月,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综上,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2]1247 号),公司可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94.55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508.33 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关于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结论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2]1247 号),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金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并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关于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2]1247 号),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三)《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