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
单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 46 名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拟归
属股份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各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等相关情况,因此本激励计划的 46 名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监事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 46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
量共 8.3071 万股。上述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1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