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00 证券简称:华峰测控 公告编号:2024-038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8,796.14 万元增加募投项目“科研创新项目”的投资金额,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93 号”文《关于同意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的核准,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采用公开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5,296,297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07.41 元,共募集资金总额1,642,975,260.77 元。扣除承销费用后的公司募集资金金额 1,528,613,803.64
元,已于 2020 年 2 月 13 日由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存入公司银行账户。另
减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 16,355,220.68 元,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512,258,582.96 元,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已由其出具大信验字[2020]第 3-00003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 元
截至报告
序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 本年投入金额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 期末累计
号 总额 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投入进度
(%)
1 集成电路先进测试设备 688,299,341.02 2,272,498.26 676,392,718.50 98.27
产品化基地建设项目 117,597,458.98 - 117,597,458.98 100.00
2 科研创新项目 244,103,200.00 64,472,497.41 177,920,140.62 72.89
3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100.00
合 / 1,150,000,000.00 66,744,995.67 1,071,910,318.10 /
计
(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151,225.86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
51,225.86 万元。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10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
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和部分超募资金购
买房产用于北京研发中心建设的议案》,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
要,北京华峰使用 1.5 亿元募集资金和 1.5 亿元超募资金购买位于北京市海淀区
中创芯中心项目中的第 5 号楼 101、102、103 号的房产用于北京研发中心建设,
1.5 亿超募资金转入集成电路先进测试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银行账户。截止
2024 年 6 月 30 日,超募资金余额 36,225.86 万元,银行账户余额为 40,004.08
万元,差额为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金额的情况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人员规模的增长及对未来长远发展的考虑,为
更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提升募投项目产品技术竞争力,增强公司在行业内的
综合竞争力,综合考虑当前募投项目的建设要求、资金使用计划、项目实施进
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因素,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 28,796.14 万元增加募投
项目“科研创新项目”的投资金额,上述募投项目拟增加投资金额的前后对比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原计划投 原计划募 本次拟增加 调整后投资 调整后募集资
项目名称 资总额 集资金投 的超募资金 总额 金投入金额
入金额 金额
科研创新项目 24,410.32 24,410.32 28,796.14 53,206.46 53,206.46
四、本次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的事项,是公司基于市场变化的客观情况及实际经营发展需要,根据项目研发进度而进行的调整,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发展布局,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推进研发项目进度,提升募投项目的整体质量,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的事项是公司综合考虑当前募投项目的投资需求、资金使用计划、项目实施进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因素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发展布局。上述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是公司基于市场变化的客观情况及实际经营发展需要,根据项目研发进度而进行的调整,符合公司战略规
划发展布局,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推进研发项目进度,提升募投项目的整体质量,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要求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