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99 证券简称:久日新材 公告编号:2021-014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35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的基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母
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30,026,007.65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50 元(含税)。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11,226,800 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2,821,248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37,941,943.2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情况)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86.25%。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2,821,248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于同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关于利润分配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体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三)监事会意见
经与会监事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资金需求、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关于利润分配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体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5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