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688199 科创 久日新材


首页 公告 688199:久日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级筛选:

688199:久日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公告日期:2019-11-04


股票简称:久日新材                                            股票代码:688199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Tianjin Jiuri New Materials Co., Ltd.
            (天津市北辰区双辰中路 22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号)

                      联席主承销商

          (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 926 号同德广场写字楼 31 楼)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四日


                    特别提示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日新材”、“公司”或“发
行人”)股票将于 2019 年 11 月 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本公司提
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简称或名词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释义相同。

    本上市公告书“报告期”指: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及 2019 年
1-3 月。

    本上市公告书数值通常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 公 司 提 醒 广 大 投 资 者 认 真 阅 读 刊 载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二、科创板新股上市初期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一) 涨跌幅限制放宽

    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在企业上市首日涨、跌幅限制比例分别为 44%、36%,之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10%。

    科创板企业上市后的前 5 个交易日内,股票交易价格不设涨跌幅限制;上
市 5 个交易日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20%。科创板股票存在股价波动幅度较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更加剧烈的风险。
    (二) 流通股数量较少

    上市初期,因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 36 个月(2019 年 3 月实施完成的
定增股份除实际控制人赵国锋以外,锁定期为自完成工商登记变更之日起 36 个
月)或 12 个月,保荐机构跟投股份锁定期为 24 个月,网下限售股锁定期为 6
个月,本次公开发行 2,780.68 万股,发行后总股本 11,122.68 万股。其中,无限售流通股 2,576.55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3.1648%,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 市盈率处于较高水平

    本公司本次发行价格为 66.68 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9.98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8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31.62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8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39.97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8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42.16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8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发行人所属行
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C26),截至 2019 年 10月 21 日(T-3 日),中
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16.90 倍。公司本次发行市盈率为 42.16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8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存在未来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四) 融资融券风险

    科创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
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
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
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
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

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
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
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三、特别风险提示

    (一) 技术和产品研发风险

    强大的技术工艺和产品研发能力是公司可持续发展并保持行业竞争优势的关键。报告期内,公司围绕光引发剂产品生产工艺、新型光引发剂产品研发、不同光引发剂型号之间的复配使用等主营业务领域,对研发机构设置、研发流程体系不断完善,并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在技术工艺、产品设计等方面取得了多项研发成果。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已取得发明专利 41 项、实用新型专利 6 项,以及多项非专利技术。但随着下游产业市场需求的不断变化,产业技术水平的持续提升以及市场竞争的加剧,公司的研发和持续创新能力面临着严峻挑战。如果公司不能准确把握行业未来发展方向、研发创新机制不能适应行业发展需要、技术水平无法满足市场要求,则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将受到负面影响。同时,根据业务发展规划,未来公司将着力在新型光引发剂、特种光固化材料等领域进行研究开发,但由于技术与产品创新具有一定难度、市场需求可能发生变化,以及研发过程及进度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导致研发结果不及预期或研发投入超支,对公司发展规划的实现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 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生产过程中盐酸、甲醇等部分原材料属于危险化学品,1173 和 184 的
氯化工艺、369 的烷基化工艺等属于危险化工工艺。危险化学品在运输、储存、使用过程中,以及危险化工工艺在操作过程中,可能因操作不当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安全生产事故。为避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公司采取了多项措施,包括制定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标准化操作规程,配备完备的安全生产设施,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安全环保部等常设机构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定期对车间、仓库、设备进行安全检
查,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等。但由于可能受到突发环境变化影响,以及化工企业部分生产环节需人工操作,公司仍存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潜在风险。最近 36 个月,公司曾受到以下安全生产类行政处罚:(1)2016 年 5 月,因山东久日光引发剂扩建项目试生产报告未经专家审查而开启反应釜,被无棣县安监局处罚 1 万元;(2)2016年 12 月,常州久日因未按标准设
置防静电措施,被常州市安监局处罚 5 万元;(3)2017 年 9 月,常州久日因原
材料异丁酰氯容器翻倒泄露,被常州市金坛区安监局处罚 9 万元,并被要求停止涉事车间的生产活动待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4)2018 年 8 月,山东久日内罩棚仓库因台风引发火灾,被无棣县安监局处罚 20 万元。在未来经营过程中,如因管理不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公司将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停产整改等监管措施,进而对公司正常生产及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2019年 3 月 21日,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陈家港化工园区某企业发生特别重
大爆炸事故。事故发生后,响水化工园区被关闭,当地政府可能对辖区内化工企业实施更加严格的监管整治,措施可能包括停产及限期整改,城镇人口密集区企业搬迁改造,对规模以下企业限期整改,部分区域禁止化工企业生产等。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久日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未受到爆炸事故的影响。如未来有关政府部门对安全生产实施更为严格的监管措施,将可能对本公司、本公司供应商或客户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进而对公司的生产、采购、销售产生影响。

    (三) 环保风险

    公司所属行业为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业,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等污染物,主要包括氨氮、苯、氯化氢等。公司日常经营需符合《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污染物进行防治处理。报告期内,公司投入大量资金和技术力量用于环保设施和技术工艺改进,遵照有关环保法规进行环境治理。但由于我国环保监管力度不断加强,以及公司日常管理疏忽,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近三年曾受到环保部门 5 项
行政处罚,累计罚金 12 万元,且“1,500 吨/年光引发剂 1103、200 吨/年光引发
剂 TMBSC、200 吨/年紫外线吸收剂 BP-3/200 吨/年紫外线吸收剂 BP-12”项目
被要求停止生产直至通过验收。根据处罚机关出具的处罚决定书、处罚依据的法律法规、处罚机关出具的专项证明及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对部分处罚机关进行的走访情况,上述 5 项处罚均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接受处罚后,公司积极进行针对性整改并采取一系列全面提升管理水平的举措,自 2018 年 8 月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未再受到环保行政处罚。

    如果国家在未来进一步制定、实施更为严格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一方面,公司需要增加购置环保设备、加大环保技术工艺研发投入或采取其他环保措施,以满足监管部门对环保的要求,这将导致公司经营成本增加,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另一方面,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扩大,“三废”排放量可能相应增加,如公司的环保治理、“三废”排放不能满足监管要求,将可能受到罚款、停限产等监管措施,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四) 产品价格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市场上主要光引发剂产品价格呈上涨趋势。尤其是 2017 年下半
年以来,受下游需求旺盛,光引发剂制造业及上游原料供应的产能短期内难以明显释放等因素影响,光引发剂产品市场价格上涨明显。公司主要光引发剂品种平均价格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kg

 产品名称    2019 年 4-6    2019 年 1-3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月          月

 TPO/TPO-L    267.62        270.77      201.90      104.80        93.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