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89 证券简称:南新制药 公告编号:2022-015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 2021 年度内部控制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 年 10 月 22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4)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北里 210 号楼 1101 室
(5)首席合伙人:黄锦辉
(6)2020 年末合伙人 44 人,注册会计师 515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207 人。
(7)2020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40,098.53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32,447.95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7,916.73 万元。
(8)2020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3 家。主要行业涉及计算机、通信和其
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黑色金属矿采选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等。其中,与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共 2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0 年末,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3,523.87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5,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从
业人员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0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曹忠志,199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3 年 4 月开始在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最近三年签署了建投能源(000600)、河钢资源(000923)、圣济堂(600227)、亚太实业(000691)、中南文化(002445)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吕建设,201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6 年开始在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6 年,承办过中南文化(002445)、保力新(300116)等多家上市公司的财报审计、内控审计等各项专业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安排质量控制复核人:王艳玲,200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自 2013 年至今在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质量控制复核工作,现任技术合伙人和质控部负责人。具有多年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承担过中国高科(600730)、开滦股份(600997)、老白干酒(600559)、先河环保(300137)等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其他类证券审计业务质量控制复核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及拟安排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及拟安排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拟向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支付 2021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50 万元(含税)。审计费用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及所需工作人员、日数和每个工作人员日收费等标准确定。
二、拟聘任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从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对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聘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不存在影响公司经营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核了《关于聘任 2021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能够满足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我们认可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聘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发表独立意见如下:聘任 2021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需求,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能够满足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聘
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不存在影响公司经营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聘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3 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 9 票赞
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1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此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