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89 证券简称:南新制药 公告编号:2021-039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无法在规定时间内
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基本情况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 Synermore CompanyLimited 等兴盟生物医药(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盟生物”或“标的公司”)的股东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兴盟生物 100%股权,同时,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20 年 10 月 26
日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4 日、2020 年 10 月 31 日刊
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和《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
2020 年 11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
公司股票于 2020 年 11 月 9 日开市起复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9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相关公告。
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
(一)前期进展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披露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历次进展情况详见以
下公告:
披露日期 公告编号 公告名称 主要进展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
2020 年 11 月 9 日 2020-020 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 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
案的问询函的公告》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回复《问询函》,并根据《问询
2020 年 11 月 25 日 -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函》修改交易预案
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
2020 年 11 月 25 日 2020-026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司与各中介机构签署服务协议
2020 年 12 月 25 日 2020-029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次交易有序推进
公司与兴盟生物重新签署《借款
协议》及《借款协议之补充协
2021 年 1 月 5 日 2021-002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议》,公司将向兴盟生物分期出借
2 亿元人民币
2021 年 2 月 5 日 2021-006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次交易有序推进
2021 年 3 月 6 日 2021-008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次交易有序推进
2021 年 4 月 6 日 2021-020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次交易有序推进
受新冠疫情影响,本次交易延期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发出召
2021 年 5 月 6 日 2021-023 至 2021 年 6 月 8 日前发出召开股
开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东大会通知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获得湖南省国 湖南省国资委原则同意本次交易
2021 年 5 月 12 日 2021-025
资委批复的公告》 的总体方案
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由华兴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变更独立财
2021 年 6 月 5 日 2021-027 证券有限公司变更为华泰联合证
务顾问的公告》
券有限责任公司
受新冠疫情影响,本次交易延期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再次延期发出召开
2021 年 6 月 8 日 2021-030 至 2021 年 7 月 8 日前发出召开股
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东大会通知
2021 年 7 月 5 日 2021-033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再次延期发 受新冠疫情影响,本次交易延期
披露日期 公告编号 公告名称 主要进展
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至 2021 年 8 月 8 日前发出召开股
东大会通知
受新冠疫情影响,兴盟生物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的内部重组工作和
2021 年 7 月 31 日 2021-038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中介机构尽职调查工作进度不及
预期
(二)本次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标的公司审计、评估工作仍然在有序推进中,本次交易
各方正在审议、完善本次交易方案及交易相关协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
未发现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撤销、终止本次交易方案或
对本次交易方案作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
由于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就本次
交易后续安排等事宜未能达成一致,经双方友好协商,公司不再聘用华泰联合
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公司对华泰联合在本次交易过程中所做的工作
表示感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尚未确定,其他中介
机构未发生变更。公司将尽快聘用独立财务顾问,以保证本次交易能够如期正
常推进。
三、关于本次交易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专项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重大资产
重组》第二十条的规定:“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后,董事会
在 6 个月内未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上市公司应当披露关于 6 个月内未发布
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专项说明。专项说明应当解释原因,并明确是否继续推进或
终止。继续推进的,应当重新召开董事会审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并以该次
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作为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
鉴于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审计、评估工作量较大,同时受新冠疫情影响,相关
工作进度不及预期,公司无法在首次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后的规定时间内发出召开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与交易对方友好协商,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的发行价格将原则上不低于《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