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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184 科创 帕瓦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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帕瓦股份: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31


证券代码:688184        证券简称:帕瓦股份        公告编号:2024-106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结合 2024 年度
公司审计工作的需要,为充分保障公司审计工作安排,并综合考虑市场信息,经评估研究,公司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知悉本事项且目前未提出异议。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
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901-22 至 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2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 年 9 月 21 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共同就 2011 年 3 月 17 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
的损失,在 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所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5 次、自律监管措施 6 次、纪律
处分 1 次、自律处分 1 次。

  7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 24 次、自律监管措
施 6 次、纪律处分 2 次、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会计师:徐林,2016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尚纬股份、永新股份、六国化工、九华旅游等多家上市公司。

  项目拟签字会计师:罗君,2014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6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尚纬股份、时代出版两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荐,199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1996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质量复核;近三年复核过洁雅股份、淮北矿业、龙迅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徐林、签字注册会计师罗君、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荐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 等多方面因素,结合公司审计工作所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及工作量情况,并参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2024 年度审计费用共计 120 万元,其中,
 年报审计费用 9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30 万元。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内部风险管理制度 关于业务承接流程的相关规定: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后,公司将向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与前任会计师 事务所沟通的函件。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将根据上述情况,在完成必要评估程序 后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待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与 公司签署业务约定书。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 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 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结合 2024 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需要,为充分保障公司审计工作安排,并综
 合考虑市场信息,经评估研究,公司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 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此次拟变更事项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 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且目前均未提出异议。鉴于公司拟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后续公司将积极协调前后任会 计师事务所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2024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全票审议通
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符合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能够为公司提供规范、专业、客观的审计服务,因此一致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均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