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帕瓦股份: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23

帕瓦股份: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184        证券简称:帕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1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2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一)目的及金额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提高融资效率和资金运营能力,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 580,000 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总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以在授信额度内银行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二)授信银行

  本次申请授信的银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银行:上海浦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中心、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城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市支行、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市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溪市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支行等。各银行实际授信额度可在总额度范围内相互调剂,具体以公司及子公司与各家银行签署的授信合同约定为准。
  (三)授信品种

  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保函、信用证、商业承兑汇票、项目贷款借款等品种。

  (四)授信期限

  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期
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其他说明

  为提高工作效率,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办理上述授信额度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如在申请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时涉及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所需,通过银行授信的融资方式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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