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84 证券简称:帕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7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卓莉丽女 士因个人工作调整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将继续担任公司其他 职务。卓莉丽女士在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对其 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黄益芳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证券事 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 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黄益芳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尚未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承诺将参加近期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黄益芳女士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需的 专业知识、相关素质与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浙江省诸暨市陶朱街道友谊北路 57 号
电话:0575-80709675
邮箱:dongmiban@zhujipower.com
特此公告。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27 日
附件:简历
黄益芳女士,1995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
师,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证券从业资格证书。2018 年 6月至 2022 年 12 月,就职于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办高级专员;2023年 1 月至今,就职于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任证券事务高级专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益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等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