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84 证券简称:帕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7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分配比例及转增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3 元(含税),资本公积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转增)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转增)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31,739.08 万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2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和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3 元(含税)。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3,437.8228 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4434.48 万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 2022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0.41%。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以公积金转增 2 股。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总股本 13,437.8228 万股,本次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为 16,125.3874 万股
(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转增)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转增)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与目前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资金需求以及未来的发展战略相匹配,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