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84 证券简称:帕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7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
议于 2022 年 10 月 10 日采用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
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陈怀义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豁免监事会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且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支付发行费
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50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及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指定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特此公告。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10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