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83 证券简称: 生益电子 公告编号:2024-014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吉安工厂(二期)多层印制电路板建设项目” (以下简称“吉安二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原计划的2024年6月延长至2025年12月。本次延期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6,636.4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4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6,624.0880万元,发行费用总额9,130.1959万元(不含税),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7,493.8921万元。该募集资金已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2月1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华兴验字【2021】21000250047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资金使用情况如
下:
序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号 项目名称 (万元) 募集资金金额 实际已投入金额
(万元) (万元)
东城工厂(四期)5G 应
1 用领域高速高密印制 199,778.95 103,335.19 126,926.28
电路板扩建升级项目
2 吉安工厂(二期)多层 119,841.41 63,786.54 12,568.45
印制电路板建设项目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3,960.35 10,423.29 17,057.64
4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40,000.00 19,948.88 19,968.07
合 计 393,580.71 197,493.89 176,520.44
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结合市场形势、产能规模以及目前部分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原计划 延期后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吉安工厂(二期)多层 2024 年 6 月 2025 年 12 月
印制电路板建设项目
(二)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建设情况,结合在市场形势不确定的大环境影响下,印制电路板产业短期需求增速承压,根据Prismark数据,2023年全球PCB市场产值约695.17亿美元,同比2022年减少15%,预计2024年产值约729.71亿美元,距离2022年仍有一定差距。公司现有产能约200万平方米/年,东城工厂(四期)5G应用领域高速高密印制电路板扩建升级项目在2024年、2025年产能持续提升,短期内能够满足公司在通讯网络、服务器、汽车电子等应用领域的营销布局。吉安工厂(二期)多层印制电路板建设项目规划产能100万平方米/年,如吉安工厂(二期)多层印制电路板建设项目按计划进度实施扩大生产规模,有可能造成募投项目前阶段产能利用率不高,且后续产生的折旧费用、管理费用等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一定影响。为保证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着对投资者负责及谨慎投资的原则,放缓部分募投项目的
实施进度,决定将吉安工厂(二期)多层印制电路板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5年12月。
公司将根据发展战略,积极应对宏观经济上可能存在的不利因素,以市场开拓和能力提升为关键目标,持续调整优化产品结构,积极完善产品业务区域布局,以实现业务增长。
四、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市场形势、产能规模、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适度延缓,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宜。
(二)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市场形势、产能规模、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总额、实施主体、投资内容和募集资金的投资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基于以上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