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83 证券简称:生益电子 公告编号:2023-014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 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 年 12 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 年 1 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 年 12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 年 7 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
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 152 号中山大厦 B 座 7-9 楼,首席合伙人为林宝明先生。
2. 人员信息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 61
名、注册会计师326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62人。
3. 业务规模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41,455.99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9,070.29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21,593.37万元。2021 年度为 77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
管理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 8,495.43 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55 家。
4. 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累计赔
偿限额为 8,000 万元的职业保险,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 宁宇妮,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19 年,至今为
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该项目合伙人未有兼职情况。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本期签字注册会计师:朱鑫炜,注册会计师,2016 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7 年,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新春,注册会计师,2005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未曾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超过 10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1)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宁宇妮、签字注册会计师朱鑫炜、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新春,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宁宇妮、签字注册会计师朱鑫炜、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新春近
三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75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20 万元,合计人民币
95 万元,本期审计费用按具体工作量并参照市场价格确定。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较 2022 年度相比无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了具体情况,查阅了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我们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从业执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了具体情况,并审核了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资料。我们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会损害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议定 2023 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和《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议定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公司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 年度审计机构相关事项和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 年度内控控制审计机构相关事项,符合财政部、证监会等相关规定。公司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会损害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 年 3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并一致
通过了《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议定 2023 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和《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议定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上网公告附件
(一)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二)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三)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