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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182 科创 灿勤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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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182:灿勤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公告日期:2021-11-15

688182:灿勤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简称:灿勤科技                        股票代码:688182
    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Jiangsu Cai Qin Technology Co., LTD.

            (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金港路 19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特别提示

  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灿勤科技”、“发行人”、“本公
司”或“公司”)股票将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公司
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 公 司 提 醒 广 大 投 资 者 认 真 阅 读 刊 载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释义相同。
二、科创板新股上市初期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具体而言,本公司新股上市初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

  科创板股票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前 5 个交易日内,股票交易价格不设涨跌幅限制;上市 5 个交易日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20%。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在企业上市首日涨幅限制比例为 44%、跌幅限制比例为 36%,之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10%。
科创板进一步放宽了对股票上市初期的涨跌幅限制,提高了交易风险。

  (二)流通股数量较少

  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40,000.00 万股,上市初期,因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 36 个月,保荐机构跟投股份锁定期为 24 个月,其他战略投资者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12 个月,网下限售股锁定期为 6 个月,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票数量为 66,995,626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16.75%。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三、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司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一节的全部内容,并应特别关注下列风险因素:
  (一)发行人业绩继续大幅下滑的风险

  2018 年和 2019 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27,121.86 万元和 140,841.01 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7,794.42 万元和 74,533.45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9,387.11万元和71,710.57万元。
  2020 年,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 104,210.81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26.01%,
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6,633.40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64.27%,实
期下降 43.85%,全年业绩大幅下滑。

  2021 年 1-6 月,公司延续 2020 年下半年以来的业绩下滑趋势,当期实现营
业收入 18,633.55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74.7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654.06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62.21%,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158.95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86.64%。

  2021 年 1-9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4,874.07 万元(未经审计),较上年同
期变动-71.9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029.54 万元(未经审计),较上年同期变动-71.04%,预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 4,701.37 万元(未经审计),较上年同期变动-86.98%。公司 2021 年 1-9
月延续 2020 年下半年以来的业绩下滑趋势。

  2021 年后续期间,若国内市场 5G 基站建设进度仍不及预期、市场竞争加剧
导致发行人的市场份额下降明显、发行人主要产品陶瓷介质滤波器的价格降幅进一步扩大、单位成本降幅不及价格降幅,都将使发行人 2021 年度的业绩面临进一步下滑的风险。

  (二)报告期内销售收入依赖于第一大客户华为、产品收入结构较为集中的风险

  公司的主要客户为华为、康普通讯、罗森伯格、中国电科、大唐移动等。报告期各期,由于下游移动通信设备制造商相对集中,公司来自前五大客户的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79.82%、97.10%、96.31%和 88.14%,其中来自第一大客户华为的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0.87%、91.34%、90.08%和 67.27%,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收入依赖于第一大客户华为。

  报告期内,华为是发行人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发行人经营业绩的大幅增长主要依赖于对华为销售收入的快速增长。发行人向华为主要销售陶瓷介质滤波器产品,其销售金额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49.14%、91.20%、90.08%和67.26%,其中又以介质波导滤波器产品为收入的主要构成,产品收入结构较为集
中。

  报告期内,华为在 5G 基站使用陶瓷介质滤波器的步伐快于其他通信主设备商。未来,若爱立信、诺基亚、大唐移动等其他通信设备生产商在使用 5G 介质波导滤波器方面长期进展缓慢,或者发行人若未来无法与爱立信、诺基亚、大唐移动等其他通信设备生产商在5G介质波导滤波器方面达成更为广泛的业务合作,将导致发行人 5G 介质波导滤波器的销售收入持续依赖于华为。

  在 5G 基站建设国内市场,华为目前占据最大份额。截至 2020 年底,全国
累计开通 5G 基站 71.8 万个,其中 2020 年新增 5G 基站超 60 万个,自 2020 年
四季度至今,国内 5G 基站建设进程明显放缓。在国际市场方面,2020 年以来受到新冠疫情影响,海外国家 5G 基站建设进程有所延缓,国际市场需求延后。同时,国际贸易摩擦加剧也直接影响到华为在国际市场的开拓。国内外 5G 基站建设进程、华为国内市场份额的变动和国外市场的开拓情况对发行人的未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如果未来公司与华为合作出现不利变化、新客户和新产品拓展计划不如预期,或华为因 5G 建设进程和国际市场开拓情况不利、行业竞争加剧、宏观经济波动和产品更新换代等原因引起市场份额下降,将导致华为减少对公司产品的采购,发行人的业务发展和业绩表现将因销售收入依赖于第一大客户华为和产品收入结构较为集中的情形而受到不利影响。

  (三)国际贸易摩擦风险

  在国际政治、经济形势日益复杂的背景下,尤其是随着中美贸易摩擦的加剧,美国政府已将多家中国企业和机构列入美国出口管制的“实体清单”。美国政府不断扩大“实体清单”名单、加强对“实体清单”的限制。目前,被列入美国政府“实体清单”的公司客户包括华为及其同一控制下其他企业、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等。

  华为方面,截至 2020 年 8 月 18 日,被美国政府列入“实体名单”的华为子
公司总数已达 152 家。报告期内,发行人对华为及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的销售金

额分别为 13,797.02 万元、128,643.07 万元、93,872.30 万元和 12,534.19 万元,占
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0.87%、91.34%、90.08%和 67.27%,华为及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为发行人第一大客户。美国政府上述举措可能导致公司面临供货受到限制、订单需求下降的风险。

  除华为以外,美国政府的上述举措可能对公司的其他客户、供应商和业务合作单位造成影响,并进而通过产业链传导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盈利情况,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其中,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单位作为报告期内公司的前五大客户,其各期销售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5.73%、0.87%、1.67%和 8.96%。

  (四)市场竞争加剧、发行人被华为其他供应商替代的风险

  Massive MIMO 技术和有源天线技术的使用,使得介质波导滤波器成为构造5G 宏基站 AAU 的主流技术方案之一发行人、艾福电子、佳利电子、国华新材料等微波介质陶瓷元器件厂商在这一技术迭代演进中取得了良好的发展契机。发行人因自成立以来始终专注于微波介质陶瓷元器件的研制和开发,在市场竞争中取得了一定的先发优势和规模优势。

  但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尤其是武汉凡谷、春兴精工、大富科技、通宇通讯、国人通信等传统金属腔体滤波器企业也通过研制小型金属腔体滤波器、陶瓷介质滤波器等产品参与到 5G 基站用陶瓷介质滤波器的市场竞争中来,并在产品研发和制造领域逐步积累经验,研发推出竞品并取得客户认可,发行人的先发优势将逐步减弱。发行人的主要客户会向包括发行人在内的多家供应商采购,公司目前对华为销售的主要型号产品也已经存在了竞品及生产厂家。

  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尤其是华为的其他供应商在产品研发和制造领域逐步积累经验,发行人存在先发优势减弱、市场份额被其他供应商取得、甚至被其他供应商替代的风险。尤其是若公司的主要客户更多采用招投标方式分配订单份额,将进一步导致产品价格下降和公司市场份额的变动,进而影响到公司的业绩水平。

  (五)主要产品销售单价下降和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陶瓷介质滤波器是公司的主要产品,报告期内占公司主营业务的收入比例分别为 67.06%、95.01%、94.37%和 83.62%,毛利率分别为 70.24%、68.82%、54.87%
和 42.00% ,平均销售单价分别为 50.89 元/只、44.11 元/只、27.06 元/只和 23.85
元/只,2020 年平均销售单价相比 2019 年下降 38.65%,毛利率同比降低 13.95
个百分点。

  通信行业产品的定价规律以及下游主要客户对发行人产品持续降价的要求,将使得同一型号产品的销售单价在生命周期内呈现下降趋势。未来随着行业竞争加剧、下游客户的持续降价要求、新技术更迭或者新竞争者进入等情形的出现,如果发行人不能根据客户的定制化需求持续开发新型号产品或推出新技术,发行人陶瓷介质滤波器产品的平均销售单价将存在持续下降的风险。届时如果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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