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81 证券简称:八亿时空 公告编号:2022-028
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基金名称及投资方向:北京首新金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首新金安”或“基金”)重点围绕首钢集团具备优势的先进电工钢材料、铸造高温合金和精密合金以及高性能特钢等金属新材料领域(“金属新材料领域”)进行投资,并适当投资于跟首钢集团产业链相关的其他新材料领域,同时也将结合国内新材料自主可控和国产替代的发展方向,围绕液晶显示材料、OLED材料、半导体材料等新材料领域进行投资。
交易简要内容: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5,000 万元向首新金安进行投资,公司本次出资额占本轮募集完成后首新金安总认缴出资额的 2.41%。
公司董事孟子扬先生、监事赵维旭先生分别担任北京首元新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首新金安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以下简称“首元新能”)的董事、董事兼财务总监。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首元新能构成公司的关联人,公司本次交易涉及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实施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关联监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就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风险提示
1、合伙协议等本次对外投资相关的文件尚未完成签署,协议内容和具体操作方式以各方最终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本事项实施过程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首新金安的主要投资方式为股权投资、并购方式,投资周期长、流动性低。首新金安拟投资标的的盈利水平受政策法规、行业周期、经济环境以及标的公司经营能力等诸多因素影响,可能存在不能实现预期收益、不能及时有效退出等风险。公司作为首新金安的有限合伙人,将以认缴出资额人民币 5,000 万元为限对基金承担有限责任。公司将密切关注首新金安在经营运作、投资管理及投后管理等方面的相关进展情况,防范和降低投资风险。
3、本次投资完成后,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在首新金安的投资决策委员会中并无席位,不参与基金的投资决策行为,无法控制基金投资风险。本次投资完成后,公司将加强与合作方的沟通,及时跟进基金运作与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督促基金管理人做好投后管理,严格执行各项风控措施,防范因不规范操作等原因造成的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一) 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经验和资源,拓宽投资方式和渠道,把握新材料领域的投资机会,优化公司投资结构,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人民币5,000 万元向首新金安进行投资,公司本次出资额占本轮募集完成后首新金安总认缴出资额的 2.41%。具体情况以最终签署的《合伙协议》等法律文件为准。
公司董事孟子扬先生、监事赵维旭先生分别担任首元新能的董事、董事兼财务总监。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首元新能构成公司的关联人,公司本次交易涉及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的 1%,本次投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未对其他投资人承担保底收益、退出担保等或有义务
(三) 决策与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6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关联监事已回避表决。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一) 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董事孟子扬先生、监事赵维旭先生分别担任首元新能的董事、董事兼财务总监。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首元新能构成公司的关联人,公司本次交易涉及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关联人情况说明
1、关联人信息
(1)企业名称:北京首元新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3)成立日期:2017 年 6 月 7 日
(4)法定代表人:叶芊
(5)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顺通路 25 号 5 幢 245 室
(6)注册资本:3,000 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北京首宏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100%
(9)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首元新能作为首新金安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P1065201。
2、主要财务数据
首元新能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总
资产 1.19 亿元,净资产 0.42 亿元;2021 年度,营业收入 2.22 亿元,净利润 1.52
亿元。
3、除本次交易外,关联人首元新能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三、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
(一)首新金安基本信息
1、企业名称:北京首新金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3、成立日期:2021 年 12 月 25 日
4、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首元新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南法信镇南法信大街 118 号院天博中心 C 座 8
层 12 室
6、认缴出资额:202,004.05 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编号:STS417
9、首新金安最近一期的财务情况(未经审计):目前,首新金安成立尚不
足一年,仍处于资金募集阶段。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首新金安总资产为 6.47
亿元,净资产为 6.44 亿元。
10、首新金安最近 12 个月内的增资情况:
首新金安由普通合伙人首元新能与有限合伙人北京首钢基金有限公司、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源投资有限公司、天津创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新万泰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于2021年12月25日出资成立,成立时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161,600万元,其中首元新能认缴出资1,616万元人民币,占比1.00%。
2022年5月10日,首新金安引入北京顺义科技创新集团有限公司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40,000万元),同时首元新能追加认缴出资404.05万元。上述增资完成后,首新金安认缴出资额由161,600万元增加至202,004.05万元人民币,首元新能占比1.00%。
(二)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 5,000 万元,同时首元新能追加认缴出资 50.50 万元。本轮募集完成后,首新金安的认缴出资总额将增加至人民币 207,054.55 万元,各合伙人及其认缴出资情况如下(具体份额及出资比例以最终签署的合伙协议为准):
序 (拟)认缴 (拟)认缴
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万元) (%)
1 北京首元新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2,070.55 1.00
2 北京首新万泰管理咨询中心(有 有限合伙人 250.00 0.12
限合伙)
3 北京首钢基金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50,000.00 24.15
4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0,000.00 9.66
5 天津创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30,000.00 14.49
6 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股份有 有限合伙人 40,000.00 19.32
限公司
7 北京首源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9,734.00 9.53
8 北京顺义科技创新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40,000.00 19.32
9 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 有限合伙人 5,000.00 2.41
公司
合计 / 207,054.55 100.00
四、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管理模式及投资决策
1、首新金安由普通合伙人担任管理人,提供投资管理、行政管理、日常运营管理等方面的服务。
2、为了提高投资决策的专业化程度和操作质量,执行事务合伙人设立有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设三名委员,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由管理人推荐和决定。
3、首新金安运营满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后,应每年召开一次年度会议。
(二)投资策略
1、通过主要对在境内外注册或运营的非上市企业进行直接或间接的股权或其他投资或从事与投资相关的活动,从而实现合伙企业的资本增值。
2、重点围绕首钢集团具备优势的先进电工钢材料、铸造高温合金和精密合金以及高性能特钢等金属新材料领域(“金属新材料领域”)进行投资,并适当投资于跟首钢集团产业链相关的其他新材料领域,同时也将结合国内新材料自主可
控和国产替代的发展方向,围绕液晶显示材料、OLED材料、半导体材料等新材料领域进行投资。
(三)利益分配方式
1、可分配资金的分配原则
对项目处置收入、投资运营收入、临时投资收入及其他现金收入进行分配。
2、分配方式
按照全体合伙人先收回投资本金,之后分配门槛收益,最后进行超额回报分配的原则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