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81 证券简称:八亿时空 公告编号:2023-032
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 100 吨显示用液晶材料二期工程”、超募资金投资项目“上海先进材料研发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募投项目浙江上虞电子材料基地项目以及永久补充子公司上海八亿时空的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结项募投项目专用账户余额为准)。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同意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696 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4,118,254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43.9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60,720,810.92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77,911,073.48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
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3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年产 100 吨显示用液晶材料二期工程 30,975.00 30,975.00
2 上海先进材料研发项目 16,000.00 10,000.00
3 浙江上虞电子材料基地项目 168,000.00 47,000.00
4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3,000.00 13,000.00
合计 227,975.00 100,975.00
注: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0,975 万元,超过募集资金净额 97,791.11 万元,
超出部分为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的部分收益。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
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5)。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资金节余情况
(一)本次结项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已建设完毕并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 2023年 12 月 20 日,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和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 实际累计 预计待 预计待收 利息及理 节余募集
序 投资总额 投资金额 支付尾 回的款项 财收入扣 资金(1)
项目名称
号 (1) (2) 款(3) (4) 除手续费 -(2)-(3)
后净额(5) +(4)+(5)
年产100吨显
1 示用液晶材 30,975.00 17,268.56 6,469.40 0 2,661.99 9,899.03
料二期工程
上海先进材
2 10,000.00 10,168.37 0 3,870.00 168.38 3,870.01
料研发项目
注:(1)“预计待支付尾款”指募投项目相关采购服务合同尾款、质保金等;
(2)上海先进材料研发项目的预计待收回的款项详见本公告第三条第(二)项“2、上海先进材料研发项目资金节余主要原因”;
(3)“利息及理财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指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以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
(4)节余募集资金未包含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最终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准。
(二)本次结项募投项目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年产 100 吨显示用液晶材料二期工程项目资金节余主要原因
(1)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确保募投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本着合理、高效、谨慎的原则使用募集资金,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并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了成本。
(2)依据现有的市场情况及生产经营情况,募投项目“年产 100 吨显示用液晶材料二期工程”项目尚有部分铺底流动资金节余。
(3)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使用和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收益和存款利息收入。
2、上海先进材料研发项目资金节余主要原因
募投项目“上海先进材料研发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上海八亿时空先进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八亿时空”)因 KrF 光刻机买卖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目前该案已收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案号:(2023)
沪 0115 民初 77175 号),被告将退回原告上海八亿时空 KrF 光刻机货款及相关
款项共计 3,870 万元,该诉讼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7 月 18 日、2023
年 12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关于子公司诉讼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KrF 光刻机原计划用于 KrF 光刻胶的研发测试,现已委托第三方实施,不影响上海八亿时空“上海先进材料研发项目”的正常实施及结项,公司原用于购买 KrF 光刻机的部分募集资金产生节余。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一)年产 100 吨显示用液晶材料二期工程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就募投项目“年产 100 吨显示用液晶材料二期工程”的节余募集资金 9,899.03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结项募投项目专用账户余额为准),公司将全部用于在建募投项目“浙江上虞电子材料基地项目”,该
项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浙江上虞电子材料基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
公司浙江上虞电子材料基地项目的建设,将有力的承担公司单体液晶、OLED、聚酰亚胺、光刻胶树脂等材料的产业化工作,也将为公司未来进一步丰
富产品品类、产量提升、提升经济效益、增强抗风险能力带来重要帮助。该项目的建设,将提高公司在高端电子材料方面的生产能力、提升生产效率和产品品质、降低生产成本,也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优势。
截至 2023 年 12 月 20 日,浙江上虞电子材料基地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为
47,874.52 万元(含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 849.43 万元,拟用于项目款支付。
本次节余募集资金转入募投项目“浙江上虞电子材料基地项目”后,该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将由 47,000 万元增加至 56,899.03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结项募投项目专用账户余额为准),该项目投资总金额仍为 168,000 万元保持不变,项目投资金额超出募集资金计划使用金额的部分将由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解决。
(二)上海先进材料研发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分配资源,促进公司现有半导体材料相关业务发展,就募投项目“上海先进材料研发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 3,870.01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结项募投项目专用账户余额为准),公司将用于永久补充子公司上海八亿时空的流动资金,以支持上海八亿时空日常经营及后期投入。
上述结项的两个募投项目预计待支付尾款和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注销原募集资金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项目实施主体、开户银行签署的该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独立董事意见、监事会、保荐机构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有利于合理优化配置资源,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推进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战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年产 100 吨显示用液晶材料二期工程”、“上海先进材料研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当前发展战略布局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效控制和降低经营成本,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留存情况、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等资料。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根据当前发展战略布局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相关决策,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效控制和降低经营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