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文件
上证科审(并购重组)〔2021〕5 号
─────────────── 关于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本所有关规定,本所对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
请你公司及时提交重组报告书(上会稿)。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审核中心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日
主题词:科创板 重组 意见落实函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审核中心 2021年 11月 0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