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73 证券简称:希荻微 公告编号:2024-057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 年 7 月 30 日
3.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 股 688173 希荻微 2024/7/19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戴祖渝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 2024 年 7 月 15 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3%以上股份的股东戴祖渝,在 2024 年 7 月 19 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
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2024 年 7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
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为提高决策效率,戴祖渝提请公司董事会将《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作为临时议案提交公司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 2024 年 7 月 15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
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 年 7 月 30 日 9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 6 号千灯湖创投小镇核心区自编号八座(A8)305-308 单元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开始时间:2024 年 7 月 30 日
网络投票结束时间:2024 年 7 月 3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收购 Zinitix Co., Ltd.股权的议案》 √
2 《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
案》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 1 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 2024 年 7 月 15 日
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议案 2 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 2024 年 7 月 20 日
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在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20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4 年 7 月 30 日召
开的贵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收购 Zinitix Co., Ltd.股权
的议案》
2 《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