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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荻微:希荻微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公告日期:2026-03-13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六年三月


                      目录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2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4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案...... 6

  议案一......6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变更法定代表人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6

  议案二......8

  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8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本次股东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为保证本次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的律师及中介机构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入场。
  二、为确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三、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达会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文件,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

  四、本次会议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3 月 27 日上午 9 点 00 分正式开始,会议
开始后,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之前,会议签到登记应当终止。迟到股东人数、股份数不计入表决数。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六、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5 分钟,次数不超过 2 次。


  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八、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九、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者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十、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十一、股东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股东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见证律师、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

  十二、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三、主持人可以根据现场会议进行的实际情况当场对会议议程进行适当的调整。

  十四、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会议结束后再离开会场。对于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五、公司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会股东的交通、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 六 、 其 他 未 尽 事 项 请 详 见 公 司 发 布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8)。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3月 27 日上午 9:00

  (二)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 6 号千灯湖创投小镇核心区自编号八座(A8)305-308 单元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TAO HAI(陶海)先生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时间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6 年 3 月 27 日

                    至 2026 年 3 月 2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会议签到

  与会人员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达会场办理签到手续,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与会股东及其代表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会议开始

  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数及代表股份数,并宣布会议开始。

  (三)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五)审议会议议案


  介绍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后,与会股东逐项审议以下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变更法定代表人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
  1    案》

  2    《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对上述议案逐项进行记名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投票表决结果

  (九)复会,汇总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宣布投票表决结果

  (十)宣读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变更法定代表人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七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  第七条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的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  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事务的董事。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总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
去法定代表人。                          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
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已于 3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公司聘任唐娅女士为公司总经理;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第七条规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将由 TAO HAI 先生变更为唐娅女士,生效日期为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变更法定代表人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之日。

  本次章程修订事项现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的人士代表公司就上述《公司章程》修订、变更法定代表人等事宜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备案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1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变更法定代表人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并表决。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3月 27 日
议案二

        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卢海航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认为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非独立董事任职条件和要求,现拟提名卢海航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1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及候选人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及调整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并表决。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3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