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73 证券简称:希荻微 公告编号:2023-026
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
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召
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公司名称情况
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业务已不仅局限于广东,已经逐步拓展到全国以及海外国家和地区。为了更好地体现公司跨地域发展的实际情况,同时保持公司商号与证券简称的统一性,增强公司在所属行业中的辨识度,公司拟将公司名称由“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票简称及公司股票代码保持不变。
二、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
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934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0,010,000 股,并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对公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核验,并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出具了普华永
道中天验字(2022)第 0095 号《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验资报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
36,000.00 万元变更为 40,001.00 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 36,000.00 万股变更为
40,001.00 万股,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变
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2022 年 3 月 17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第一次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希荻微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第一次行权的激励对象为 38 人,行权股票数量为 1,480,270
股,自行权日起三年后可上市流通,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16 日。行
权后,公司的股本总额由 400,010,000 股变更为 401,490,270 股。
2022 年 7 月 12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第二次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 2022-046)。希荻微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第二次行权的激励对象为38人,行权股票数量为3,044,935股,
自行权日起三年后可上市流通,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9 日。行权后,
公司的股本总额由 401,490,270 股变更为 404,535,205 股。
2022 年 9 月 28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第三次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 2022-064)。希荻微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第三次行权的激励对象为 18 人,行权股票数量为 771,809 股,
自行权日起三年后可上市流通,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27 日。行权
后,公司的股本总额由 404,535,205 股变更为 405,307,014 股。
2023 年 2 月 11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第四次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 2023-011)。希荻微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第四次行权的激励对象为19人,行权股票数量为1,720,843股,
自行权日起三年后可上市流通,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 2026 年 2 月 10 日。行权
后,公司的股本总额由 405,307,014 股变更为 407,027,857 股。
三、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情况
鉴于上述变更情况,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1 章程名称: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 章程名称: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
有限公司章程 限公司章程
2 第一条 为维护广东希荻微电子 第一条 为维护希荻微电子集团股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
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
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市规则》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
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 本章程。
程。
3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中文全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中文全称:
称: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司 英文全称:Halo Microelectronics
英文全称:HaloMicroelectronics Co., Ltd.
Co., Ltd. 公司住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
公司住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 桂澜北路 6 号千灯湖创投小镇 核
道桂澜北路6号千灯湖创投小镇 心区自编号八座(A8)305-308 单元
核心区自编号八座 (A8)305-308 邮政编码:528200
单元
邮政编码:528200
4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0,001 万元。 40,702.7857 万元。
5 第十七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第十七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40,001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40,702.7857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均为普通股。公司设立 1.00 元,均为普通股。公司设立时
时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持 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持股比
股比例和出资方式的情况如 例和出资方式的情况如下:……上
下:……上述发起人分别以其占 述发起人分别以其占希荻微电子
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净资产的份额
净资产的份额作为出资缴纳认 作为出资缴纳认缴股本。该认缴额
缴股本。该认缴额已于 2020 年 已于 2020 年 12 月 15 日缴足。
12 月 15 日缴足。
6 第七十四条 公司制定股东大会 第七十四条 公司制定股东大会议
议事规则,详细规定股东大会的 事规则,详细规定股东大会的召开
召开和表决程序,包括通知、登 和表决程序,包括通知、登记、提
记、提案的审议、投票、计票、 案的审议、投票、计票、表决结果
表决结果的宣布、会议决议的形 的宣布、会议决议的形成、会议记
成、会议记录及其签署、公告等 录及其签署、公告等内容,以及股
内容,以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 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原则,授权
授权原则,授权内容应明确具体 内容应明确具体。
。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作为本章程的
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作为本章 附件,由董事会拟定,股东大会批
程的附件,由董事会拟定,股东 准。
大会批准。
7 第一百一十六条 董事会制定董 第一百一十六条 董事会制定董事
事会议事规则,以确保董事会落 会议事规则,以确保董事会落实股
实股东大会决议,提高工作效 东大会决议,提高工作效率,保证
率,保证科学决策。《广东希荻微 科学决策。《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 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应规定
规则》应规定董事会的召开和表 董事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并应作
决程序,并应作为本章程的附 为本章程的附件,由董事会拟定,
件,由董事会拟定,经股东大会 经股东大会批准。
批准。
8 第二百一十五条 本章程附件包 第二百一十五条 本章程附件包括
括《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广东希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希荻微电子
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
议事规则》和《广东希荻微电子 则》和《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 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则》。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四、其他事项说明及风险提示
1. 本次变更公司名称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实际控制人等均不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利用变更公司名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 上述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董事长或其进一步授权的人士代表公司就上述公司名称、注册资本及股本变更、《公司章程》修订等事宜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备案手续。
3. 上述变更事项完成后,公司将对相关规章制度、证照和资质等涉及公司名称的文件等,一并进行相应修改、变更。
4.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形成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