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73 证券简称:希荻微 公告编号:2022-067
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董映萍女士以及股东代表监事李家毅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董映萍女士决定辞去公司第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务,李家毅决定辞去公司第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职务。辞职后,董映萍女士将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合规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召开职
工代表大会,补选李家毅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第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李家毅先生将辞去股东代表监事职务并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并将与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的股东代表监事及现任监事会主席共同组成第一届监事会。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李泽宏为公司第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李泽宏先生为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由于董映萍辞任职工代表监事、李家毅辞任公司股东代表监事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不足三人,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股东代表监事以及职工代表大会选任新职工代表监事之前,董映萍女士仍继续履行职工代表监事职务,李家毅先生仍继续履行股东代表监事职务。
因李家毅是公司股东大会选举的现任监事,上述职工代表大会选任李家毅为
职工代表监事需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李泽宏为公司第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后方可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映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董映萍女士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监事会对董映萍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10 月 29 日
附:
李家毅先生简历
李家毅先生,199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自 2016 年至
2020 年就读于广东工业大学并获得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学士学位。自
2020 年 7 月至今担任希荻微版图工程师,自 2020 年 12 月至今担任希荻微监
事。
李家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泽宏先生简历
李泽宏先生,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自 1990 年 9
月至 1994 年 7 月就读于四川大学并获得半导体物理与器件学士学位,自 1994
年 9 月至 1997 年 7 月就读于四川大学并获得半导体物理与器件硕士学位,自
2000 年 9 月至 2004 年 3 与就读于电子科技大学并获得微电子与固体电子学博
士学位。自 1997 年 7 月至 2000 年 1 月担任四川仪器仪表六厂技术所长;自
2000 年 1 月至 2000 年 9 月担任航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技术员;自 2004 年 3
月至 2004 年 8 月担任华润上华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TD 课长;2004 年 8 月至
今担任电子科技大学教授;2014 年 10 月至今担任贵州恒芯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 年 7 月至今担任深圳能海芯源半导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
定代表人;2016 年 12 月至今担任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 年 1
月至今担任贵州长康农业生态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8 年 5 月至今担任山东晶导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12 月至今担任贵州雅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 年 5 月至今担任重庆润际远东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泽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