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69 证券简称:石头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5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及董监高持股情况如下:
1、天津石头时代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名为“北京石头时代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石头时代”)持有公司股份 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50%。石头时代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毛国华,原监事贺航,监事兼核心技术人员曹晶瑛、谢濠键,核心技术人员薛英男、张予青、沈睿、刘小禹,原核心技术人员袁波均通过石头时代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 4,188,304 股;
2、丁迪持有公司股份 3,950,08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93%;
3、Banyan Consulting Limited(以下简称“高榕”)持有公司股份 3,368,5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5%;
4、QM27 Limited(以下简称“启明”)持有公司股份 2,925,025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4.39%;
5、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毛国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459,33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69%;
6、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吴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589,58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38%;
7、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万云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719,750 股,占公司总股
8、公司监事张志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719,7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8%;
9、Shunwei Ventures III(Hong Kong)Limited(以下简称“顺为”)持有公司
股份 6,425,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64%;
10、天津金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金米”)持有公司股份 5,925,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89%;
上述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并于 2021 年 2 月 22
日起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本次减持计划涉及 10 名股东,拟通过询价转让、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7,397,544 股,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合计不超过 11.10%。
其中石头时代、丁迪、高榕、启明、毛国华、吴震、万云鹏、张志淳本次减持期间为 3 个月,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5,564,210 股,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合计不超过 8.35%;天津金米、顺为本次减持期间为 6 个月,拟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1,833,333 股,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合计不超过 2.75%。
1、石头时代计划根据市场情况拟通过询价转让、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858,772 股,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合计不超过 2.79%,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数量不超过 666,667 股,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数量不超过 1,333,333 股,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00%,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 3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
2、丁迪计划根据市场情况拟通过询价转让、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000,000 股,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合计不超过 1.50%,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数量不超过 666,667 股,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数量不
超过 1,000,000 股,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50%,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 3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
3、高榕计划根据市场情况拟通过询价转让、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666,667 股,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合计不超过 1.00%,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数量不超过 666,667 股,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数量不
超过 666,667 股,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 3 个
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
4、启明计划根据市场情况拟通过询价转让、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666,667 股,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合计不超过 1.00%,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数量不超过 666,667 股,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数量不
超过 666,667 股,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 3 个
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
5、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毛国华先生计划根据市场情况拟通过询价转让、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614,833 股,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合计不超过 0.92%,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数量不超过 614,833 股,比例不超过公
司总股本的 0.92%,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大宗
交易方式减持的数量不超过 614,833 股,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92%,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 3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
6、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吴震先生计划根据市场情况拟通过询价转让、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397,396 股,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合计不超过0.60%,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数量不超过 397,396 股,比例不超过公司总
股本的 0.60%,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
方式减持的数量不超过 397,396 股,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60%,减持期间
为本公告披露 3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
7、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万云鹏先生计划根据市场情况拟通过询价转让、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79,937 股,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合计不超过 0.27%,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数量不超过 179,937 股,比例不超过公司
总股本的 0.27%,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大宗交
易方式减持的数量不超过 179,937 股,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27%,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 3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
8、公司监事张志淳先生计划根据市场情况拟通过询价转让、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79,937 股,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合计不超过 0.27%,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数量不超过 179,937 股,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27%,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数量不超过 179,937 股,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27%,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 3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
9、顺为计划根据市场情况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500,000 股,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合计不超过 0.75%,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数量不超过 500,000 股,比例不超过公
司总股本的 0.75%,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大宗
交易方式减持的数量不超过 500,000 股,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75%,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10、天津金米计划根据市场情况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333,333 股,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合计不超过 2.00%,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数量不超过 1,333,333 股,比例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00%,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数量不超过1,333,333股,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当前持股股份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股) 来源
天津石头时代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 5%以上非第一大股 IPO 前取得:
5,000,000 7.50%
业(有限合伙) 东 5,000,000 股
5%以上非第一大股 IPO 前取得:
丁迪 3,950,085 5.93%
东 3,950,085 股
5%以上非第一大股 IPO 前取得:
Banyan Consulting Limited 3,368,550 5.05%
东 3,368,550 股
IPO 前取得:
QM27 Limited 5%以下股东 2,925,025 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