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68 证券简称:安博通 公告编号:2024-024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书的自愿性披露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书》系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规
定,具体内容尚待合作双方进一步协商、推进和落实。
● 本次签署的合作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对公司 2024 年度及未来业绩的
影响需视具体项目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一、协议的基本情况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博通”或“甲方”)与江原创芯科技(厦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原科技”或“乙方”)于近日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书》(以下简称“合作协议”),双方愿意就算力软硬件和服务、AI 算力安全领域进行全方位、多层次、长期稳固的合作。
本次签订的协议为意向性约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宜明确后,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合作对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江原创芯科技(厦门)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MAC1YA82XG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成立时间:2022 年 11 月 11 日
5、住所:厦门火炬高新区软件园一期曾厝垵北路 3 号科汇楼 402 室-A194
6、法定代表人:李瑛
7、注册资本:125.086 万人民币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智能机器人的研发;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云计算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及与公司的关系:公司与江原科技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书》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战略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经过充分协商沟通,秉承“自愿平等、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原则,安博通和江原科技双方拥有共同的远景目标、相似的重研发背景以及互补的资源优势,双方愿意就算力软硬件和服务、AI 算力安全领域进行全方位、多层次、长期稳固的合作。双方合作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一)战略合作
(1)在国产算力芯片领域,安博通(含其关联方)优先向江原科技(含其关联方)采购。合作期内江原科技保证以战略最惠价格优先满足安博通的 AI 推理芯片等需求。同等下,在网络安全、算力安全及网络设施领域,江原科技(含其关联方)优先向安博通(含其关联方)采购。合作期安博通保证以战略最惠价格优先满足江原科技的安全和网络等需求。
(2)安博通将协助江原科技推动国家数据中心集群项目落地和安全保障。项目包含北京、成都、宜昌、庆阳等地合作项目,具体合作模式以项目合作协议为准。抓住 AI 算力市场布局窗口,共同服务好多地项目建设,服务内容包含国产化模型运转、算力平台、算力路由、算力调度、及其他算力服务工作。
(3)基于安博通正在开发中的 AI Ops 安全模型和 AI 防火墙等产品应用,
江原科技将协助安博通调整、适配最新国产算力设备和智算中心。未来业务中,平等互利原则下,江原科技将优先为安博通就上述产品应用提供支持; 与此同时,江原科技将安博通作为独家合作伙伴,共创智算中心 AIGC 网络安全解决方案。
(二)战略投资
安博通拟通过其自己及/或其关联方、合作伙伴对江原科技进行战略投资。
2024 年 10 月 31 日前,前述主体可按照届时江原科技的估值向江原科技投资
10,000 万元人民币,在投资款全部到位的情况下,安博通可向江原科技派驻董事,以促进双方达成更紧密的合作,促进双方战略合作目标的实现,具体以届时签订的交易文件为准。与此同时,基于双方的战略合作,在江原科技主动对外寻求并购的情况下,在同等条件下安博通将具有江原科技优先收购权。
(三)合资公司设立
双方均视对方为重要战略合作伙伴,双方将共同出资成立合资公司,合资公司将作为安博通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企业,以落实双方的战略合作。合资公司主要从事的业务如下:
合资公司利用母公司双方的产研团队和市场资源,致力于国产化解决方案和软硬件产品研发工作。合作制定包括芯片和系统级规划在内的产品路标,研发推广面向相关信创行业的智算一体机,智算服务,云和边端侧智算集群等产品并联合打造相关产品品牌。具体合资公司设立内容以具体协议为准,落地后可对外宣布。
双方拟成立合作小组,并在上海共设研发中心,在 AI 算力软硬件领域全面合作研发。安排高管、研发、销售、市场、业务、技术、财务、售后服务等成员配备构成合作小组,具体人员由双方根据发展目标和客户需求合理确定。
双方确认,在合资公司成立之日起 2 年内不再与其他上市公司合作成立与合资公司相同业务的公司主体。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作协议》的签订是基于各自的主营业务发展,进行全面战略合作,建立合作关系,并视对方为自身 AI 算力板块重要合作伙伴。为进一步推动合作
落地,双方将成立合资公司,共设研发中心。充分发挥各自行业优势和技术经验,共同促进双方的业务延展和产品创新。
五、风险提示
1、本次签订的《合作协议》系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规定,具体详细内容尚待合作双方进一步协商、推进和落实。
2、本次签署的《合作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对公司 2024 年度及未来业绩的影响需视具体项目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3、后续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合作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