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68 证券简称:安博通 公告编号:2021-037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公司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号学院国际大厦 1504 室。大信在全国设有 31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全球成员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17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4449 人,其中合伙人 144 人,注册会计师 1192 人,注册会计师较上年增加 14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2020 年度业务收入 18.32 亿元,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
中,审计业务收入 15.68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5.84 亿元。2020 年上市公司年报
审计客户 181 家(含 H 股),平均资产额 249.51 亿元,收费总额 2.31 亿元,主
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6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8,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0 年 12 月,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五洋债”案判决本所及其他机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本所不服判决提出上诉。2021 年 9 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维持原判。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大信受到行政处罚 1 次,行政监管措施 16 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近三年从业人员中 2 人受到行政处罚、34 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项目组人员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宋光荣
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从事独立审计工作二十余年,至今为华天控股、长丰集团、国网湖南电力、先导控股等央企、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专项审计等各项专业服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成
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至今为华天控股、湖南发展集团、浙江众成等央企、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专项审计等各项专业服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质量控制复核人员
拟安排合伙人刘仁勇担任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该复核人员拥有注册会计师资质,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 45 万元,根据需投入的审计及工时确定。较上期审计费用不变。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信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信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
因此,我们同意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五)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