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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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 2021 年 9 月 11 日出具的《关于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债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上证科审(再融资)[2021]66 号)(以下简称“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要求。本所作为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的申报会计师,本着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所提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对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相关问题核查情况进行了书面回复。根据贵所的要求,本所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进一步核查,现对反馈意见相关问题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问题二:
请发行人:(1)进一步说明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次发行前,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投资)的具体情况,发行方案调整情况;(2)结合前述情况,进一步分析相关财务性投资是否已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进一步说明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次发行前,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投资)的具体情况,发行方案调整情况
(一)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投资)的具体情况
1、《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以下简称“《审核问答》”)关于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的认定依据
除金融类企业外,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财务性投资的类型包括但不限于:类金融;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等。类金融业务指除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持牌机构以外的机构从事的金融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和小贷业务等。
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金额较大指的是,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括类金融投资)的具体情况。
2021 年 3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自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报告期末,公司主要实施或拟实施的对外投资包括结构性存款,对苏州鸿博的投资,对彩科生物、徕特康、启光德健、博泽格霖、因诺瑞康、德默制药和誉祥医药的股权投资以及拟对苏州朗煜园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朗煜投资”)的投资。
(1)公司持有的结构性存款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报告期末,公司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如下表所示,公司购买的结构性存款期限较短,预期收益率较低且风险评级较低,不属于《审核问答》中“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等财务性投资。
序号 产品名称 发行银行 本金(万元) 持有收益率 持有时间
1 单位结构性存款 203336 宁波银行 8,000 3.20% 2020.12.22-2021.03.22
2 单位结构性存款 203337 宁波银行 8,000 3.20% 2020.12.22-2021.03.22
3 单位结构性存款 203364 宁波银行 2,000 3.25% 2020.12.31-2021.03.30
4 单位结构性存款 210421 宁波银行 8,000 3.45% 2021.03.25-2021.06.23
5 结构性存款 210935 宁波银行 5,000 3.50% 2021.06.25-2021.09.23
(2)公司对彩科生物、徕特康、启光德健、博泽格霖、因诺瑞康、德默制药和誉祥医药的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报告期期末,公司对彩科生物、徕特康、启光德健、博泽格霖、因诺瑞康、德默制药和誉祥医药的股权投资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投资金额 备注
彩科(苏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360.00 长期股权投资
博泽格霖(山东)药业有限公司 396.00 长期股权投资
启光德健医药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948.9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徕特康(苏州)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2,000.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北京因诺瑞康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2,000.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武汉誉祥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500.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德默制药(浙江)有限公司 100.00 预付投资款
徕特康、启光德健均属于 ADC 领域创新药研发企业;彩科生物主要从事诊断试剂、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检测设备可以大幅提高抗体药物研发效率;博泽格霖主要从事呼吸系统疾病领域原料药的生产业务;因诺瑞康主要从事慢性心衰疾病新药研发业务;德默制药主要从事创新贴剂的研发业务;誉祥医药主要从事肿瘤及自身免疫类疾病治疗领域的一类小分子新药研发业务。
上述企业均属于医药行业且聚焦的领域与公司的主营业务密切相关,属于公司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
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因此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3)公司对苏州鸿博、朗煜投资的投资属于财务性投资
2020 年 6 月,博瑞医药签署了《苏州鸿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伙企业》,公司作为
有限合伙人拟向苏州鸿博投资 9,000 万元。其中,2020 年 8 月、9 月分别向苏州鸿博实缴投资 1,500 万
元。
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2021 年 3 月 26 日)前六个月,公司向苏州鸿博实缴投资 3,090 万元,后
续将会继续投资 2,910 万元。苏州鸿博主要投资前沿生命科技、医疗健康行业,截至报告期末,苏州鸿博的投资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参股公司 投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1 启光德健医药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8,442.5 9.25% 从事ADC药物的研发业务。
2 北京伟德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766.5 2.64% 从事单克隆抗体药物的研
发业务。
3 赣江新区博安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3,000.00 27.27% 从事抗过敏性鼻炎的鼻喷
雾剂药物的研发业务。
2021 年 5 月,博瑞医药与普通合伙人苏州朗煜合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及有限合伙人
苏州工业园区天使投资母基金(有限合伙)、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二期(有限合伙)、大连奥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及其他自然人共同签署了《苏州朗煜园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朗煜投资主要投资于创新医药领域,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拟对朗煜投资 4,400 万元。
公司对苏州鸿博、朗煜投资的投资属于产业基金投资,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报告期末已投资及拟投资的财务性投资金额为 10,400 万元。
截至报告期末,上述财务性投资占公司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 4.91%,不构成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
(4)报告期后财务性投资情况
报告期后,博瑞香港与 GLOBAL TECH INSIGHT LIMITED、WENG ZHEGAN 签署协议,设立 BRIGHT
INNOVATIVE LP,根据协议约定博瑞香港出资650.00万美元,为该企业有限合伙人,出资比例为100.00%,GLOBAL TECH INSIGHT LIMITED 为该企业普通合伙人。该企业属于产业投资基金,属于财务性投资范畴。截至本回复签署日,博瑞香港已投资 478.79 万美元。
(二)发行方案调整情况
1、初始发行方案
博瑞医药分别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2021 年 4 月 16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等相关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规模和募投项目情况具体如下:
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71,500 万元(含本数),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71,5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