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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1 年 11 月 16 日
目 录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3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6
议案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7
议案二:关于选举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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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次会议须知如下:
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以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二、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
三、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务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会议开始后,会议登记应当终止,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未签到登记、参会资格未得到确认的股东原则上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四、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或质询的,应在大会开始前于签到处进行登记,大会主持人将根据登记信息的先后顺序安排发言。现场要求提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方可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案进行,简明
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八、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九、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在投票表决时,应当按表决票中每项提案的表决要求填写并表示意见。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请股东按表决票要求填写,填写完毕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票。
十、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推举 1 名股东代表、1 名监事为计票人,1 名股
东代表、1 名律师为监票人,负责表决情况的统计和监督,并在表决结果记录上签字。
十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二、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三、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四、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五、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47)。
十六、特别提醒: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鼓励各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
参会,确需现场参会的,请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国家和深圳市有关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将按照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现场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登记和管理。请现场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主动配合公司做好现场身份核对、个人信息登记、出示健康码、体温检测等疫情防控工作,符合要求者方可进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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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1月16日(星期二)15:00
2、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园北区朗山一路6号意中利科技园1号3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
5、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1、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材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2、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开始,并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3、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4、推举计票人、监票人
5、逐项宣读、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选举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6、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7、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8、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9、复会,宣读会议表决结果和股东大会决议
10、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11、签署会议文件
12、会议结束
议案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序号 修改前 修改后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 行表决时,根据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
第八十三条 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 决议,可以实行 行表决时,应当 实行累积投票
累积投票制。 制。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文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提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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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6 日
议案二:关于选举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鉴于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殷明先生申请辞去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数,为尽快完成监事补选工作,公司于 2021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股东池家武拟提名李娜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止。
李娜,女,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2002 年 1 月至今,任深圳
市步科电气有限公司出纳。
截至目前,李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提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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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
2021 年 1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