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9 号安信金融大厦)
二〇二三年五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董事: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季光明 程润喜 刘 菁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罗 茁 曾国安 姜应和
_________________
张龙平
监事: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王能柏 彭 涛 陈 奚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吴 军 胡建华 胡卫庭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目录
释义......3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4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4
二、本次发行概要......5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8
四、本次发行相关机构情况......10
第二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12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12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13第三节 保荐人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15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16
第五节 有关中介机构的声明......17
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17
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18
发行人律师声明......19
审计机构声明......20
验资机构声明......21
第六节 备查文件......22
一、备查文件......22
二、查阅地点、时间......22
释义
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路德环境/公司/本公司/上
指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市公司/发行人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
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 指
为
发行股票
安信证券、保荐人、主承
指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东大会 指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承销管理办法》 指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本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该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发行人内部决策程序
2022 年 5 月 14 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
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2 年 6 月 2 日,发行人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第
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并同意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具体事宜。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注册过程
2023 年 2 月 22 日,发行人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意见的通知》,审核意见为路德环境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3 年 4 月 17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799 号),同意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三)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2023 年 5 月 17 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大
信验字[2023]第 2-00014 号)。经审验,截至 2023 年 5 月 15 日 12 时止,保荐人
(主承销商)安信证券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已收到本次发行认购对象季光明缴付的认购资金 113,179,187.29 元。认购资金验资完成后,安信证券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向发行人指定账户划转了认股款。
2023 年 5 月 17 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大
信验字[2023]第 2-00013 号),经审验,截至 2023 年 5 月 16 日止,路德环境实际
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8,340,397 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13,179,187.29 元,扣
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4,153,999.33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09,025,187.96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8,340,397.00 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100,684,790.96 元。
(四)股份登记情况
公司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登记、托管、限售等相关事宜。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交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二、本次发行概要
(一)发行方式及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本次发行后 12 个月内向特定对象发行。
本次发行的承销方式为代销。
(二)发行股票类型及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为中国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季光明先生,共 1 名特定发行对象。季光明先生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四)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22
年 5 月 16 日。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 13.87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上述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股或转
增股本数,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鉴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已于
2022 年 6 月 22 日实施完毕,根据本次发行股票定价原则,对本次发行股票的发
行价格做出调整,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 13.87 元/股调整为 13.57 元/股。
(五)发行数量
根据《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1,317.92 万元(含本数),根据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调整的本次发行价格 13.57 元/股计算,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8,340,397 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根据《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以下简称“《发行方案》”),本次发行拟发行股票数量为 8,340,397 股(含本数),且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1,317.92 万元(含本数)。
根据发行对象认购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8,340,397 股,认购资金总额为 113,179,187.29 元。本次发行股票数量未超过发行人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已超过本次《发行方案》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
(六)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113,179,187.29 元,扣除发行费用 4,153,999.33 元(不
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 109,025,187.96 元。
(七)限售期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
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期届满后的转让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届满后,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九)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
1、缴款通知书发送过程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于 2023 年 5 月 12 日向上交所报送《发行方案》
《关于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会后事项的承诺函》等文件启动本次发行。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在泰和泰(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见证下,
于 2023 年 5 月 12 日向发行对象季光明先生发出《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