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52 证券简称:麒麟信安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3 年 9 月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目录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3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5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7
议案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7
议案二: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2
议案三: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3
议案四: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4
议案五: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15
议案六: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16
议案七: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17
议案八: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18
议案九: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9
议案十: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20
议案十一: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 27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请出席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5 分钟。发言或提问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每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次数不超过 2 次。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
持人或其指定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请股东按表决票要求填写表决票,填毕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回。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或视频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二、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四、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3 年9 月 27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召开时间:2023 年 10 月 12 日 14 点 00 分
(二)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高新开发区麒云路 20 号麒麟科技园 1 栋 1 楼
(三)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四)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五)网络投票系统、起止时间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10 月 12 日至 2023 年 10 月 12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 参会人员签到,股东进行登记
(二)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宣布到会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并介绍
现场出席人员情况
(三) 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 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五) 审议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6、《关于修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7、《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8、《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9、《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1、《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六) 针对大会审议议案,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议案投票表决
(八) 休会,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九) 复会,主持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最终投票结果以公司公告为准)
(十) 见证律师发言
(十一) 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 现场会议结束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原章程条款内容 修订后章程条款内容
第二十条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7,873.8639 万
1 公司股份总数为 7,873.8639 万股, 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第四十一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
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第四十一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
…… 法行使下列职权:
(十六)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 ……
出售重大资产金额(应当以资产总 (十六)审议公司购买、出售资产交易,涉
2 额或者成交金额较高者作为计算标 及资产总额或者成交金额连续 12 月内累计
准,并按交易事项的类型在连续 12 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
月内累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交易;上述资产价值同时存在账面价值和评
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交易;上述资产 估值的,以较高者为准;
价值同时存在账面价值和评估值
的,以较高者为准;
第七十一条 在年度股东大会上, 第七十一条 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
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就其过去一年 监事会应当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向股东大会
3 的工作向股东大会作出报告。每名 作出报告。每名独立董事也应作出述职报
独立董事也应作出述职报告。 告,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应当在公司
发出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
第八十三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 第八十三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
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 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决。 公司董事、监事候选人的提名方式和程序:
公司董事、监事候选人的提名方式 ……
4 和程序: (三)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应当对被提名为独
…… 立董事的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形
(三)提案人应当向董事会提供候 成明确的审查意见;
选人的简历、相关的证明材料以及 (四)提案人应当向董事会提供候选人的简
候选人同意接受提名的书面确认, 历、相关的证明材料以及候选人同意接受提
由董事会对提案进行审核,对于符 名的书面确认,由董事会对提案进行审核,
合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提 对于符合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提案,
案,应提交股东大会讨论,对于不 应提交股东大会讨论,对于不符合上述规定
符合上述规定的提案,不予提交股 的提案,不予提交股东大会讨论,并应当在
东大会讨论,并应当在股东大会上 股东大会上进行解释和说明;
进行解释和说明; (五)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
(四)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在股东 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
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 公开披露的候选人的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
接受提名,并承诺公开披露的候选 当选后切实履行职责;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
人的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 就其符合独立性和担任独立董事的其他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