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规
定,将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前次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18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8,000 万股,发行价为
每股人民币 4.58 元,共计募集资金 36,640.00 万元,坐扣不含税承销和保荐费用 3,900.00 万
元(不含前期已支付保荐费 100.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32,740.0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
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
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不含税)2,635.44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30,104.56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7-76 号)。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1 年 12
存放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月 31 日
余额
广 东 芳 源 环 中国建设银行股
保 股 份 有 限 份有限公司江门 44050167023900001206 16,000.00 27.17
公司 城区支行
广 东 芳 源 环 中国银行股份有 657474728524 6,500.00 1.30
保 股 份 有 限 限公司江门新会
公司 支行
广 东 芳 源 环 中信银行股份有
保 股 份 有 限 限公司江门分行 8110901013701323070 5,000.00 0.96
公司
广 东 芳 源 环 招商银行股份有
保 股 份 有 限 限公司江门新会 755903417810920
公司 支行
广 东 芳 源 环 广州银行股份有
保 股 份 有 限 限公司江门分行 817000012202043 5,240.00 1.00
公司
江 门 市 芳 源 中国建设银行股
循 环 科 技 有 份有限公司江门 44050167023900001231 786.59
限公司[注 1] 城区支行
合 计 32,740.00[注 2] 817.02
[注 1]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 11,245.87 万元对全资子公司江门市芳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用于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5 万吨高端三元锂电前驱体(NCA、NCM)和 1 万吨电池氢氧化锂项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芳源循环募集资金专户及签订相关监管协议的议案》。
[注 2]初始存放金额大于募集资金净额,差异系待支付的发行费用(不含税)2,635.44万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由于公司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30,104.56 万元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拟投入金额,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5 万吨
高端三元锂电前驱体(NCA、NCM)和 1 万吨电池氢氧化锂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由 105,000.00 万元调整为 30,104.56 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变更前募集资金 变更后募集资金
投资额 投资额
年产 5 万吨高端三元锂电前驱体
(NCA、NCM)和 1 万吨电池氢氧化 105,000.00 105,000.00 30,104.56
锂项目
合 计 105,000.00 105,000.00 30,104.56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 20%(含 20%)以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 20%(含 20%)以上的情况。
七、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
八、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公司2021年9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
财产品,购买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将闲置募
集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
九、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30,104.56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项目投入 B 29,324.30
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 12.82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B+C 793.08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817.02
差异[注] G=E-F -23.95
[注]差异系待支付的发行费用 23.95 万元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处于建设阶段,尚未使用的前次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前次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次募集资金未使用金额为 817.02 万元。
十、其他差异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 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编制单位: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30,104.56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9,324.3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 2021 年:29,324.30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定
序 承诺投资 实际投资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金 实际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