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委员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2〕2750 号)。
经发行人和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 45,445,536 股,全
部为公开发行新股。本次发行将于 2022 年 12 月 14 日(T 日)分别通过上交所交易系
统和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IPO 网下询价申购)(以下简称“互联网交易平台”)实施。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和网上网下发行由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战略配售在主承销商处进行,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通过上交所的互联网交易平台(https://iitp.uap.sse.com.cn/otcipo/)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保荐机构设立的另类子公司跟投以及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组成,跟投机构为浙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投资”),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包括中信证券微导纳米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微导 1 号”)和中信证券微导纳米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 2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微导 2 号”)
(微导 1 号、微导 2 号合称为“微导纳米员工战配资管计划”),无其他战略投资安排。
2、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3、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 33.94 元/股(不含 33.94 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 33.94 元/股,且拟申购数量小于 1,500 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
申购价格为 33.94 元/股,拟申购数量为 1,500 万股,且申购时间同为 2022 年 12 月 9 日
11:10:02:059 的配售对象中,按照上交所业务管理系统平台自动生成的申报顺序从后往前排列剔除 13 个配售对象。以上过程总共剔除 92 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 100,170 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总量 9,920,650 万股的1.01%。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4、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评估公司合理投资价值、可比公司二级市场估值水平、所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24.21 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于 2022 年 12 月 14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
需缴付申购资金。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30-11:30,13:00-15:00。
5、本次发行价格 24.21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214.73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371.02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238.59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412.24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6、敬请投资者关注以下情况,并据此判断本次发行定价的合理性。
(1)本次发行价格为 24.21 元/股,不高于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其他偏股型资产管理产品(以下简称“公募产品”)、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的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四个数中的孰低值 25.8259 元/股。
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下投资者报价情况详见同日刊登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
(2)本次发行价格24.21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摊薄后市盈率为412.24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2021年平均静态市盈率,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
发行人所属行业为“专用设备制造业(C35)”。截至 2022 年 12 月 9 日(T-3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专用设备制造业(C35)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34.48倍。
截至 2022 年 12 月 9 日(T-3日),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如下:
T-3 日股 2021 年扣 2021 年扣 2021 年对应的 2021 年对应的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票收盘价 非前 EPS 非后 EPS 静态市盈率 静态市盈率
(元/股) (元/股) (元/股) (倍)-扣非前 (倍)-扣非后
300724.SZ 捷佳伟创 118.14 2.0601 1.8978 57.35 62.25
002371.SZ 北方华创 244.81 2.0384 1.5263 120.10 160.40
T-3 日股 2021 年扣 2021 年扣 2021 年对应的 2021 年对应的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票收盘价 非前 EPS 非后 EPS 静态市盈率 静态市盈率
(元/股) (元/股) (元/股) (倍)-扣非前 (倍)-扣非后
688012.SH 中微公司 107.00 1.6413 0.5264 65.19 203.26
688072.SH 拓荆科技 239.99 0.5415 -0.6483 443.21 -370.16
均 值 171.46 141.97
数据来源:Wind 资讯,数据截至 2022 年 12月 9 日(T-3 日)
注 1:2021 年扣非前/后 EPS 计算口径:2021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T-3 日(2022 年 12
月 9 日)总股本;
注 2:市盈率均值计算扣除为负数的异常值;
注 3:以上数字计算如有差异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造成。
(3)本次发行价格确定后,本次网下发行提交了有效报价的投资 者 数 量 为 232家,管理的配售对象个数为6,465个,有效拟申购数量总和为7,533,670万股,为回拨前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2,437.83倍。
(4)《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需求金额为100,000.00万元,本次发行价格24.21元/股对应融资规模为110,023.64万元,高于前述募集资金需求金额。
(5)本次发行定价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投资者基于真实认购意愿报价,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发行人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以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本次发行价格不高于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有效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和养老金的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四个数中的孰低值。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6)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7、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预计使用募集资金约 为 100,000.00 万 元。若本次发行成
功,按本次发行价格24.21元/股和45,445,536股的新股发行数量计算,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110,023.64万元,扣除约7,697.94万元(不含增值税)的发行费用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102,325.70万元(如有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8、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获配的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应当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限售账户将在网下投资者完成缴款后通过摇号抽签方式确定。网下限售摇号抽签将按配售对象为单位进行配号,每一个配售对象获配一个编号。未被摇中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账户获配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网下投资者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战略配售方面,浙商投资获配股票限售期为 24 个月,微导纳米员工战配资管计划获配股票限售期为 12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9、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10、本次发行申购,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能再参与网上申购。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