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46 证券简称:中船特气 公告编号:2025-009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特气”或“公司”)
于 2025 年 1 月 16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经公司职工(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董事、一名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上述人员自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长:宫志刚
(二)董事会成员
1.非独立董事:宫志刚、张冉、李绍波、董强、孟祥军、董云海(职工董事);
2.独立董事:程新生、张香文、李恩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1.战略委员会:宫志刚(主任委员(召集人))、李绍波、孟祥军
2.提名委员会:程新生(主任委员(召集人))、李恩、董强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李恩(主任委员(召集人))、程新生、宫志刚
4.审计委员会:程新生(主任委员(召集人))、李恩、张冉
5.科技委员会:李绍波(主任委员(召集人))、孟祥军、张香文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一)监事会主席:李军
(二)监事会成员:李军、马驰、许爽(职工监事)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一)总经理:孟祥军
(二)副总经理:李本东、李翔宇、丁成、许晖、王占卫、张长金
(三)董事会秘书:许晖
(四)财务总监:李军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且聘任财务总监的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人员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其中董事会秘书许晖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四、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北省邯郸市经济开发区世纪大街 6 号
联系电话:0310-7183500
传真号码:0310-7182717
电子邮箱:ir@pericsg.com
特此公告。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17 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孟祥军先生,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
历,研究员。孟祥军先生 2002 年 7 月至 2020 年 12 月就职于中国船舶集团有限
公司第七一八研究所(以下简称“七一八所”),历任特气工程部工艺员、三氟化氮车间主任、特气工程部生产科长、主任助理、副主任、主任;2017 年 3 月至今就职于公司,历任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董事、总经理,2020 年 10 月至今兼任天津派瑞长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瑞长红”)董事、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孟祥军先生通过天津万海长风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天津万海长红科技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约 0.1414%的股份,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情况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李本东先生,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研
究员。李本东先生 1990 年 7 月至 2020 年 12 月份就职于七一八所,历任特气工
程部技术科长、特气工程部副主任等;2017 年 3 月至今就职于公司,任副总经理,2020 年 10 月至今兼任派瑞长红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李本东先生通过天津万海长风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天津万海长红科技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约 0.1137%的股份,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情况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
资格。
3.李翔宇先生,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硕
士学位,研究员。李翔宇先生 2002 年 7 月至 2020 年 12 月就职于七一八所,历
任特气工程部检验科长、技术科科长、副总工程师、副主任;2017 年 3 月至今就职于公司,任副总经理,2020 年 10 月至今兼任派瑞长红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李翔宇先生通过天津万海长红科技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约 0.1136%的股份,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情况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4.丁成先生,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研究
员。丁成先生 1999 年 8 月至 2020 年 12 月就职于七一八所,历任第二研究室 203
组甲醇制氢组技术员、特种气体工程部副主任等;2017 年 3 月至今就职于公司,任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丁成先生通过天津万海长红科技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约 0.1136%的股份,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情况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5.许晖先生,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
团第七一二研究所,历任永磁研制中心技术人员,长海高新技术有限公司销售经理、总经理助理,电池与绝缘化工事业部副主任兼湖北长海新能源有限公司副总
经理、所办公室副主任,期间 2013 年 7 月至 2014 年 6 月至中船重工集团挂职交
流,任资产部三处副处长;2016 年 5 月至 2019 年 3 月就职于武汉长海电力推进
和化学电源有限公司,任董事会秘书;2019 年 3 月至 2020 年 12 月就职于七一
八所,2019 年 6 月至 2020 年 12 月任产业发展部副主任;2019 年 6 月至今任公
司董事会秘书,2021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20 年 10 月至今兼任派瑞
长红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许晖先生通过天津万海长风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天津万海长红科技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约 0.1137%的股份,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情况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6.王占卫先生,198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
历,研究员。王占卫先生 2005 年 4 月至 2020 年 4 月就职于七一八所,历任特气
工程部六氟化钨项目组项目负责人、六氟化钨车间主任、特气工程部主任助理;2018 年 3 月至今就职于公司,任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王占卫先生通过天津万海长风科技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约 0.1136%的股份,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情况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7.张长金先生,198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所学
历,高级工程师。张长金先生 2010 年 4 月至 2020 年 4 月就职于七一八所,历任
技术研发人员、车间主任;2018 年 2 月至今就职于公司,历任六氟化钨车间主任、H 厂副厂长、F 厂副厂长兼合成电子气体车间主任,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张长金先生通过天津万海长风科技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约 0.0847%的股份,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情况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