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46 证券简称:中船特气 公告编号:2024-039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国风投创新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风投创新基金”)持有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特气”或“公司”)股份 5,400,000 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02%,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战略配售取得,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
月,已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上市流通;国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投
资”)持有公司股份 5,400,000 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02%,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战略配售取得,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
月,已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上市流通;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国风投基金”)持有公司 18,000,000 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40%,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上市之日
起 12 个月及取得公司股份之日起 36 个月,已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上市流通。
国风投创新基金、国新投资和国风投基金同受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8,800,000 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44%。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8 日披露了《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因股东国风投创新基金自身经营计划需要,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5,400,000 股,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2%,减持期间为减持计划
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其中,拟采用集中竞价方式的,减
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 5,294,117 股;拟采用大宗交易方式的,减持股份的总数不
超过 5,400,000 股。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
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收到国风投创新基金出具的《国风投创新投资基金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持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结果的告知
函》,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届满,国风投创新基金未实
施减持计划。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国 风 投 创 其他股东:与一
新 投 资 基 致行动人合并持
5,400,000 1.02% 其他方式取得:5,400,000 股
金 股 份 有 股 5%以上的股东
限公司
中 国 国 有 其他股东:与一
资 本 风 险 致行动人合并持
投 资 基 金 股 5%以上的股东 18,000,000 3.40% IPO 前取得:18,000,000 股
股 份 有 限
公司
国 新 投 资 其他股东:与一
有限公司 致行动人合并持 5,400,000 1.02% 其他方式取得:5,400,000 股
股 5%以上的股东
注:国风投创新基金、国新投资所持有的公司股份通过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战略配售取得。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股)
国风投创新基金、国新投
国风投创新投资基金 资、国风投基金同受中国国
5,400,000 1.02%
股份有限公司 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
制,为一致行动人。
国风投创新基金、国新投
第 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 资、国风投基金同受中国国
18,000,000 3.40%
一 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
组 制,为一致行动人。
国风投创新基金、国新投
资、国风投基金同受中国国
国新投资有限公司 5,400,000 1.02%
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
制,为一致行动人。
合计 28,800,000 5.44% —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区间 减持总金 当前持股 当前持股
股东名称 (股)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元/股) 额(元) 减持完成情况 数量 比例
(股)
国风投创
集中竞价
新投资基 2024/7/2~ 未完成:
0 0% 交易、大 0.00-0.00 0.00 5,400,000 1.02%
金股份有 2024/9/30 5,400,000 股
宗交易
限公司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股东国风投创新基金根据自身需要、市场情况等因素判断未实施减持计划。(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本次减持计划未设置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