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46 证券简称:中船特气 公告编号:2024-024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国风投创新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风投创新基金”)持有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特气”或“公司”)股份 5,400,000 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02%,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战略配售取得,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已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上市流通;国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投
资”)持有公司股份 5,400,000 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02%,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战略配售取得,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
月,已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上市流通;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国风投基金”)持有公司18,000,000 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40%,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该部分股份尚处于限售期。国风投创新基金、国新投资和国风投基金同受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8,800,000 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44%。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股东国风投创新基金自身经营计划需要,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5,400,000 股,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
本的 1.02%,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其中,
拟采用集中竞价方式的,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 5,294,117 股;拟采用大宗交易
方式的,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 5,400,000 股。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股权比例将相应进
行调整。
2024 年 6 月 6 日,公司收到股东国风投创新基金出具的《国风投创新投资
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划减持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的告知
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其他股东:与
国风投创新
一致行动人合
投资基金股 5,400,000 1.02% 其他方式取得:5,400,000 股
并持股 5%以上
份有限公司
的股东
中国国有资 其他股东:与
本风险投资 一致行动人合
18,000,000 3.40% IPO 前取得:18,000,000 股
基金股份有 并持股 5%以上
限公司 的股东
其他股东:与
国新投资有 一致行动人合
5,400,000 1.02% 其他方式取得:5,400,000 股
限公司 并持股 5%以上
的股东
注:国风投创新基金、国新投资所持有的公司股份通过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战略配售取得。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股)
国风投创新基金、国新投
国风投创新投资基金 资、国风投基金同受中国
5,400,000 1.02%
股份有限公司 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实
际控制,为一致行动人。
国风投创新基金、国新投
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 资、国风投基金同受中国
18,000,000 3.40%
第一组 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实
际控制,为一致行动人。
国风投创新基金、国新投
资、国风投基金同受中国
国新投资有限公司 5,400,000 1.02%
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实
际控制,为一致行动人。
合计 28,800,000 5.44% —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 竞价交 拟减持 拟减
计划减持 减持合理
股东名称 持数量 减持方式 易减持 股份来 持原
比例 价格区间
(股) 期间 源 因
国风投创 不超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 2024/7/ 按市场价 首次公 经营
新投资基 过: 1.02% 不超过: 2~ 格 开发行 计划
金股份有 5,400, 5,294,117 股 2024/9/ 股份战 需要
限公司 000 股 大宗交易减持, 30 略配售
不超过:
5,400,000 股
注:1.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
延。2.国风投创新基金拟采用大宗交易方式的,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2024 年 7 月 2 日-2024 年 9 月 30 日),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
5,400,000 股。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国风投创新基金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规定的不得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三)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
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国风投创新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国新投资有限公司承诺:
“本公司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限售期届满后,本公司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承诺:
“1、若发行人在本公司取得发行人股份之日(即 2021 年 9 月 29 日)起
12 个月内提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及自本公司获得该股份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于上市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发行人在本公司取得发行人股份之日起 12 个月后提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于上市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行政规章、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本公司转让发行人股份存在其他限制的,本公司承诺同意一并遵
守。
3、本公司如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本公司将承担由此可能导致的相应法律责任。”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四)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根据自身经营计划需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在减持期间,减持主体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减持主体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