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43 证券简称:长盈通 公告编号:2023-021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
意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
可[2022]2346号),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盈通”
或“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53.3544万股,每
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5.6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839,441,514.48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84,208,667.01元后,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755,232,847.47元。
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2月5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已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已于2022年12月5日出
具“众环验字(2022)011008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 839,441,514.48
减:发行费用总额 84,208,667.01
募集资金净额 755,232,847.47
加:自有资金账户支付的发行费用 25,123,383.74
2022年12月5日收到的募集资金净额 780,356,231.21
加:2022年度利息收入 543,812.20
减:2022年度已使用金额 100,000,000.00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680,900,043.41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及管理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并按照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由公
司分别与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分别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王家湾支行(账号811150101250102695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
汉循礼门支行(账号127905888110718)、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账号5210000010120100439713)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高新科技支行(账号416180100100465669)开设了4个募集资金存放专用专户。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公司 开户行 账号 余额
武汉长盈通光 中信银行股份有
电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武汉王家 8111501012501026953 430,849,783.06
限公司 湾支行
武汉长盈通光 招商银行股份有
电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武汉循礼 127905888110718 100,041,024.23
限公司 门支行
武汉长盈通光 浙商银行股份有
电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武汉分行 5210000010120100439713 100,006,805.56
限公司
武汉长盈通光 兴业银行股份有
电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武汉东湖 416180100100465669 50,002,430.56
限公司 高新科技支行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公司报告期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投项目先期投入30,845,340.75元,已于2023年2月9日进行置换。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置换。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此情况。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此情况。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此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此情况。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此情况。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此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 并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认为,公司上述专项报告在所
有重大方面按照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 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22年度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公司2022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情况;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未发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上述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长盈通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2022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75,523.28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2,084.6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不适用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3,084.53
项
目
可
截至期末 项目 行
已变更 累计投入 截至期末 达到 本年 性
承诺投资项 项目 募集资金 调整后投 截至期末 本年度投 截至期末 金额与承 投入进度 预定 度实 是否达 是
目 (含部 承诺投资 资总额 承诺投入 入金额 累计投入 诺投入金 (%)(4) 可使 现的 到预计 否
分变 总额 金额(1) 金额(2) 额的差额 = 用状 效益 效益 发
更) (3)= (2)/(1) 态日 生
(2)-(1) 期 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