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35 证券简称:利扬芯片 公告编号:2021-038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6 月 29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万江街道莫屋新丰东二路 2 号 利扬芯片会议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3
普通股股东人数 1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67,262,908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67,262,90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49.3129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49.3129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董事会秘书辜诗涛先生主持。会议采用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 9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辜诗涛先生的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是否当选
效表决权的比例(%)
1.01 《关于选举黄江 67,262,414 99.9992 是
先生为第三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
1.02 《关于选举张亦 67,262,414 99.9992 是
锋先生为第三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
1.03 《关于选举辜诗 67,262,414 99.9992 是
涛先生为第三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
1.04 《关于选举黄主 67,262,414 99.9992 是
先生为第三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
1.05 《关于选举袁俊 67,262,414 99.9992 是
先生为第三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
1.06 《关于选举瞿昊 67,262,414 99.9992 是
先生为第三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
2、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是否当选
效表决权的比例(%)
2.01 《关于选举游海 67,262,411 99.9992 是
龙先生为第三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
的议案》
2.02 《关于选举郭群 67,262,411 99.9992 是
女士为第三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的
议案》
2.03 《关于选举郑文 67,262,411 99.9992 是
先生为第三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的
议案》
3、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是否当选
效表决权的比例(%)
3.01 《关于选举张利 67,262,410 99.9992 是
平先生为第三届
监事会非职工代
表监事的议案》
3.02 《关于选举徐杰 67,262,410 99.9992 是
锋先生为第三届
监事会非职工代
表监事的议案》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1.01 《关于选举黄 2,650,006 99.9813
江先生为第三
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的议案》
1.02 《关于选举张 2,650,006 99.9813
亦锋先生为第
三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的议
案》
1.03 《关于选举辜 2,650,006 99.9813
诗涛先生为第
三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的议
案》
1.04 《关于选举黄 2,650,006 99.9813
主先生为第三
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的议案》
1.05 《关于选举袁 2,650,006 99.9813
俊先生为第三
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的议案》
1.06 《关于选举瞿 2,650,006 99.9813
昊先生为第三
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的议案》
2.01 《关于选举游 2,650,003 99.9812
海龙先生为第
三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的议案》
2.02 《关于选举郭 2,650,003 99.9812
群女士为第三
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的议案》
2.03 《关于选举郑 2,650,003 99.9812
文先生为第三
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的议案》
3.01 《关于选举张 2,650,002 99.9812
利平先生为第
三届监事会非
职工代表监事
的议案》
3.02 《关于选举徐 2,650,002 99.9812
杰锋先生为第
三届监事会非
职工代表监事
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均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议案 2、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法全律师事务所
律师:胡乐清 金梦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