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35 证券简称:利扬芯片 公告编号:2021-036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利扬芯片”)第二
届监事会成员任期将于 2021 年 6 月 21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将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将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一名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1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邓先学先生(简历见附件)担
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将与股东大会选举的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与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6 月 12 日
附件:
第三届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邓先学先生
邓先学先生,1977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外居留权,毕业于湘潭
大学法律专业,本科学历,人力资源管理师。2000 年 6 月至 2004 年 2 月任东莞市
时唛特电器有限公司人事行政主管;2004 年 2 月至 2009 年 3 月任标准志成集团有
限公司综合管理部经理;2009 年 3 月至 2016 年 11 月任深圳市金岷江智能装备有
限公司人事总监;2017 年 2 月至今任公司人事行政部总监;2018 年 6 月至今任公
司职工代表监事。
邓先学先生持有公司 15,000 股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
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