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32 证券简称: 邦彦技术 公告编号:2024-017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87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805.6301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8.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9,906.6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
12,484.63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7,421.97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9月20日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2年9月2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 〕第ZA90595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 2023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18,643.29 万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34,806.32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1,099,065,972.88
减:发行费用 124,846,252.16
募集资金净额 974,219,720.72
减: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347,642,000.00
减: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 186,857,770.07
减:手续费支出 21,445.09
加:利息收入 8,364,720.53
减:期末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00.00
减:期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348,063,226.09
其中:现金管理产品 346,610,736.02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款余额 1,452,490.07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公司已于 2022 年 9 月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车公庙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铁路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年末余额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 8110301012500643583 29,114,877.51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 8110301012600642798 52,490.07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 10859000000546339 16,182,981.09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车公庙支行 15000100460900 19,397,105.9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 770576194915 28,218,981.36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铁路支行 44250100003600003882 11,411,383.79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 79350078801900003036 3,083,461.94
合 计 107,461,281.69
注:上表数据中包含现金管理的金额10,600.88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63,449.98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9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6,001.9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A90611号),国信证券出具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11月25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对本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2023年11月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3年11月14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对本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5,000.00万元。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10月18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经2022年11月4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23年10月16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经2023年11月2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
过12个月,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
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
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受托银行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2023年12月 产品期限 预期年化收益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