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28 证券简称:中国电研 公告编号:2023-012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电器质量基础技术研发能力提升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22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18.7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93,95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8,149.87 万元,募集资金
净额为 85,800.13 万元,上述款项已于 2019 年 10 月 31 日全部到位。安永华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19)验字第 61008086_A04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及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下列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1 电器质量基础技术研发能力提升项目 14,320.00 14,320.00
2 重大技术装备环境适应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项目 36,053.40 32,568.40
3 擎天聚酯树脂项目 30,300.00 18,5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25,500.00 25,500.00
合计 106,173.40 90,888.40
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差额已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中扣除。
三、电器质量基础技术研发能力提升项目的基本情况及其募集资金的使用
和节余情况
(一)电器质量基础技术研发能力提升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次产生节余募集资金的募投项目为“电器质量基础技术研发能力提升项
目”,计划总投资 14,320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 14,320 万元,原定实
施主体为公司,原定建设期为 2 年。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该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经公司第一
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该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威
凯(深圳)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新增实施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新澜社区观
光路 1301-16 号和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裕丰路 16 号,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日期延长至 2022 年 12 月。截至 2022 年 12 月底,除部分待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
保金外,该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公司已对该项目予以结
项。
(二)电器质量基础技术研发能力提升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和节余情况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该项目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拟 募集资金已 待付合同 利息及现 募集资金 节余募集
项目名称 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 尾款及质 金管理收 节余金额 资金比例
A B 保金 益净额 E=A-B-C+D F=E/A
C D
电器质量基础技术 14,320.00 10,123.80 1,225.27 953.34 3,924.27 27.40%
研发能力提升项目
注:“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净额”为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现
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金额。
四、电器质量基础技术研发能力提升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在电器质量基础技术研发能力提升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在确保该项目质量和进度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谨慎的原则,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各个环节的成本费用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配置,节约了部分设备及信息化费用的投入。
2、在董事会审议确定新增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新澜社区观光路 1301-16号为电器质量基础技术研发能力提升项目的实施地点前,前述场地的部分前期改造费用使用自有资金支付,一定程度上抵减了募集资金投入。
3、受社会公共卫生事件及国际旅行受限等因素影响,电器质量基础技术研发能力提升项目所涉及的国际合作交流、人员培训等主要采用线上方式进行,减少了国际交流合作费、差旅会议推广费、人员培训费等相关费用的支出,形成一定节余。
4、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该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了的一定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募投项目“电器质量基础技术研发能力提升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已结项,为更好地发挥募集资金的效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前述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 3,924.27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扣除待付合同尾款及质保金后的剩余金额为准)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待付合同尾款及质保金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根据合同约定进行支付,支付完毕后募集资金专户剩余资金亦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届时将按要求进行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公司、项目实施主体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将募投项目“电器质量基础技术研发能力提升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进一步充盈公司现金流,保障公司营运资金需求及业务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们同意该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将募投项目“电器质量基础技术研发能力提升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该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电器质量基础技术研发能力提升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事项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募投项目电器质量基础技术研发能力提升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电器质量基础技术研发能力提升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