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沪硅产业”、“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62,006.82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委员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0〕430号)。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海通证券”)。本次发行中,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与网下向符合条
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将于 2020 年 4 月 9 日(T 日)分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
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和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实施。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负责组织实施。战略配售在海通证券处进行;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https://ipo.uap.sse.com.cn/ipo)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实施。
2、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按照《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以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约定的剔除规则,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 4.02 元/股(不含 4.02 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 4.02 元/股,且申购数量小于 12,000 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
4.02 元/股,申购数量等于 12,000 万股,且申购时间晚于 2020 年 4 月 3 日
13:30:02.654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4.02元/股,申购数量等于12,000
万股,且申购时间同为 2020 年 4 月 3 日(T-3 日)13:30:02.654 的配售对象中,
按照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自动生成的申报顺序从前到后剔除 41 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 3,408,920 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申报总量 33,977,610 万股的 10.03%。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3、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发行人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以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3.89 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本次发行的价格不高于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有效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其他偏股型资产管理产品(以下简称公募产品)、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的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四个数中的孰低值。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 2020 年 4 月 9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
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0 年 4 月 9 日
(T 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30-11:30,13:00-15:00。
4、本次发行价格为 3.89 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的合理性。
(1)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所属
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规定,发行人尚未盈利的,可以不披露发行市盈率及与同行业市盈率比较的相关信息,应当披露市销率、市净率等反映发行人所在行业特点的估值指标。因此,本次发行选择可以反映发行人行业特点的市销率、市净率作为估值指标。
本次发行价格 3.89 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销率为:
①7.16 倍(每股收入按照 2018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
的营业收入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②9.55 倍(每股收入按照 2018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
的营业收入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③4.85 倍(每股收入按照 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阅
的营业收入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④6.46 倍(每股收入按照 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阅
的营业收入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此价格对应的市净率为:
①1.45 倍(每股净资产按照 2019 年 9 月 30 日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
准则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②1.32 倍(每股净资产按照 2019 年 9 月 30 日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
准则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③1.43 倍(每股净资产按照 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阅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④1.31 倍(每股净资产按照 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阅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截至 2020 年 4 月 3 日(T-3 日),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上市公司
市值、市销率、市净率水平具体情况如下:
T-3 日公司 2018 年营业 对应静态市 2019 年三季度 对应静态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市值 收入 销率 净资产 市净率
(亿元) (亿元) (亿元)
4063.T 信越化学 2,691.74 861.22 3.13 1,577.79 1.71
工业
3436.T SUMCO 247.18 194.80 1.27 194.77 1.27
WAF.DF Siltronic 151.52 113.77 1.33 58.68 2.58
6488.TWO 环球晶圆 346.31 129.56 2.67 99.16 3.49
6182.TWO 合晶 31.26 20.21 1.55 21.44 1.46
002129.SH 中环股份 422.51 137.56 3.07 138.93 3.04
平均值 - - 2.17 - 2.26
注 1:市值为 2020 年 4 月 3 日数据,可比公司的市值、营业收入以人民币计量;
注 2:可比公司 2019 年三季度净资产数据为公司披露未经审计的数据。
数据来源:Bloomberg,Wind
本次发行价格 3.89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18 年营业收入发行后市销率为
9.55 倍,高于可比公司信越化学工业、SUMCO、Siltronic、环球晶圆、合晶、中环股份的同期平均市销率;对应的发行人 2019 年三季度净资产发行后市净率
为 1.31 倍,低于前述可比公司的同期平均市净率。尽管总体上公司市净率低于可比公司同期平均水平,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
(3)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下投资者报价情况详见同日刊登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
(4)本次发行定价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投资者基于真实认购意愿报价,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以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本次发行价格不高于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有效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其他偏股型资产管理产品(以下简称公募产品)、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的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四个数中的孰低值。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5)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了解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
5、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预计使用募集资金为 250,000.00 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 3.89 元/股和 62,006.82 万股的新股发行数量计算,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 241,206.53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12,767.55 万元(不含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228,438.98 万元。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6、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企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应当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限售期将在网下投资者完成缴款后通过摇号抽签方式确定。网下限售期摇号将按配售对象为单位进行配号,每一个配售对象获配一个编号。网下投资者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战略配售部分,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本次跟投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24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7、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8、本次发行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