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23 证券简称:聚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4
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2/1,由公司董事长陈作涛先生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4/2/20~2024/8/19
预计回购金额 5,000 万元~10,000 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 69.80 元/股
回购用途 √减少注册资本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回购股数 158.6993 万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1.00%
实际回购金额 8,180.76 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46.36 元/股~65.47 元/股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经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计划自 2024 年 2 月 20 日至 2024 年 8 月 19 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所回购的股份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并将依法注销。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70.00 元/股(含)。(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9 日披露的《聚辰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因公司已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70.00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69.80 元/股(含)。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7 日披露的《聚辰股份关于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
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二、回购实施情况
经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9 日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298,695 股,占公司其时总股本的比例为 0.19%,回购价格区间为 46.36 元/股—48.83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14,338,036.43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详见公司于 2024 年3 月 1 日披露的《聚辰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截至 2024 年 8 月 19 日,公司已实施完成回购股份方案,并累计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1,586,993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1.00%,回购价格区间为 46.36 元/股—65.47 元/股,实际回购金额为人民币 81,807,611.10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价格区间以及资金总额均符合此前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回购股份方案的实际执行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取得的超募资金,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的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 158.6993万股,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公司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股票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 日首次披露回购注销股份事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 日披露的《聚辰股份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公司回购股份暨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回购提议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注销股份事项以来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注销安排
经公司申请,公司将于 2024 年 8 月 20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注销本次所回购的股份 1,586,993 股,并将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等相关事宜。
五、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及注销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拟注销前 本次回购股份总数 本次拟注销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 比例 本次拟注销 本次不注销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 股份(股) 股份(股) (股)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58,699,212 100.00 1,586,993 157,112,219 100.00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1,586,993 1.00 1,586,993 0 0.00
股份总数 158,699,212 100.00 1,586,993 157,112,219 100.00
六、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总数为 1,586,993 股,将全部依法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
注册资本。前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未进行质押和
出借,亦未享受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等相关权利。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
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依法
办理回购股份注销、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并将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