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23 证券简称:聚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6
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总股本 1%暨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2/1,由公司董事长陈作涛先生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4/2/20~2024/8/19
预计回购金额 5,000 万元~10,000 万元
回购用途 减少注册资本
累计已回购股数 1,586,993 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1.00%
累计已回购金额 8,180.76 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46.36 元/股~65.47 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经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计划自 2024 年 2 月 20 日至 2024 年 8 月 19 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所回购的股份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并将依法注销。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70.00 元/股(含)。(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9 日披露的《聚辰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因公司已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70.00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69.80 元/股(含)。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7 日披露的《聚辰股份关于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
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公司在股份回购期间,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并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就公司回购股份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 年 7 月 31 日,公司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586,993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158,699,212 股的比例为 1.00%,回购价格区间为 46.36 元/股—65.47 元/股,累计回购金额为人民币81,807,611.10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要求,已回购的股份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办理注销和变更登记事宜。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