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23 证券简称:聚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1
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二批次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52,000 股
● 归属股票来源: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 90
万股(调整前),约占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12,084.1867 万股的 0.74%。其中首次授予 72 万股(调整前),约占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60%,占授予权益总额的 80.00%;预留授予 18 万股(调整前),约占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15%,占授予权益总额的 20.00%。
(3)授予价格: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调整后的授予价格为 16.22 元/股,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 16.22 元的价格购买公司
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4)激励人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激励对象共 3 人,
均为公司技术骨干人员。
(5)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
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 自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 10%
票第一个归属期 留部分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 自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 50%
票第二个归属期 留部分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 自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 30%
票第三个归属期 留部分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 自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 10%
票第四个归属期 留部分授予之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同首次授予 部分一致。
(6)任职期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
限。
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考核年度为 2021-2024 年四个会计年度,每个会
计年度考核一次。根据各考核年度营业收入或毛利润指标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 归属比例 X,首次授予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对应考核 营业收入(A)或毛利润(B)
年度 目标值(Am)或(Bm) 触发值(An)或(Bn)
营业收入(Am)=5.68 亿元 营业收入(An)=5.53 亿元
第一个归属期 2021 年度 或 或
毛利润(Bm)=1.91 亿元 毛利润(Bn)=1.87 亿元
营业收入(Am)=6.53 亿元 营业收入(An)=6.19 亿元
第二个归属期 2022 年度 或 或
毛利润(Bm)=2.20 亿元 毛利润(Bn)=2.09 亿元
营业收入(Am)=7.51 亿元 营业收入(An)=6.94 亿元
第三个归属期 2023 年度 或 或
毛利润(Bm)=2.53 亿元 毛利润(Bn)=2.34 亿元
营业收入(Am)=9.01 亿元 营业收入(An)=8.05 亿元
第四个归属期 2024 年度 或 或
毛利润(Bm)=3.04 亿元 毛利润(Bn)=2.71 亿元
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完成比例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X
A≧Am 100%
营业收入(A) An≦A
A
B≧Bm 100%
毛利润(B) Bn≦B
B
确定公司层面归属 当考核指标出现 A≧Am 或 B≧Bm 时,X=100%;当考核指标出现
比例 X 值的规则 A
时,X=80%。
注:上述“营业收入”、“毛利润”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 计算依据。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业绩考核年度及各考核年度的业绩考核目 标同首次授予部分一致。
③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所有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 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 分为 A、B、C、D、E 五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 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核结果 特别优秀(A) 优秀(B) 中等(C) 有待提高(D) 急需提高(E)
归属比例 100% 100% 80% 0% 0%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 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 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2、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聚
辰股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聚辰股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委托饶尧独立董事就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28 日披露的《聚辰股份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聚辰股份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以及《聚辰股份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同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聚辰股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聚辰股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聚辰股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等议案,就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披露的《聚辰股份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聚辰股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并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至 2021 年 5 月 10 日期间在企业内部书面公示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涉及的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并结合公示意见就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详
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2 日披露的《聚辰股份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1 年 5 月 18 日,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聚辰股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聚辰股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批准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月 19 日披露的《聚辰股份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管理的有关要求,及时登记汇总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并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在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公司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泄露或出现市场传闻的情形,亦未发现存在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直系亲属利用内幕信息买卖
公司股票的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9 日披露的《聚辰股份关于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 年 6 月 8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议以
2021 年 6 月 8 日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权益授予日,向 10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 72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22.64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认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并就权益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