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22 证券简称:西部超导 公告编号:2024-020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
鉴于中审众环已经连续 9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同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公司拟将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变更为信永中和。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中审众环进行了沟通,中审众环对本次变更事项无异议。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2.人员信息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 人,注册会计师
16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660 人。
3.业务规模
信永中和 2023 年度业务收入为 40.4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30.1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9.96 亿元。2023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64 家,收费总额 4.56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近三年度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
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35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
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徐伟东先生,2000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5 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王仁平先生,1998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5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邹凯先生,2018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的市公司审计报告为 5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内控审计费用合计不超过 90 万元。
具体金额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的经验、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综合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中审众环已连续 9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3 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任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中审众环已连续 9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
客观性、公允性,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同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公司拟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该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中审众环和信永中和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且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系落实《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要求,有利于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审计委员会已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
面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选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选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业务,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内控审计费用合计不超过 90 万元。
具体金额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的经验、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综合确定。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