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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超导: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公告日期:2026-01-21


证券代码:688122                        证券简称:西部超导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026 年 1 月


                  目录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1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3
 议案一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5
 议案二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8
 议案三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9
 议案四 关于拟申请注册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的议案......12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次股东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

  二、为保证本次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务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会议开始后,会议登记应当终止,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会现场会议上发言,应提前到发言登记处进行登记(发言登记处设于会议签到处)。会议主持人根据发言登记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股东现场提问请举手示意,并按会议主持人的安排进行。发言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为提高会议议事效率,在回复股东问题结束后,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即进行表决。议案表决开始后,会议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九、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弃权或回避。现场出席的股东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十、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十一、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二、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三、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

  十四、股东出席本次股东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五、本次股东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0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05)。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月26日(星期一)14点30分

  (二)现场会议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明光路12号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3会议室

  (三)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网络投票系统及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四)会议召集人: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

  (四)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0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2.01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  董事会议事规则


    序号                          议案名称

    3    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4    关于拟申请注册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的议案

  (五)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六)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七)现场与会股东及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读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十)主持人宣读股东会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管理水平,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现拟将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委员会”更名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做出如下修订:

          原《章程》条款                    修订后《章程》条款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
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以内召开临 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以内召开临时
时股东会:                          股东会:

  (一)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    (一)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
的法定最低人数五人,或者少于本章程所 的法定最低人数,或者少于本章程所定人
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    (二)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
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                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

  (三)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    (三)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
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      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

  (四)  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四)  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时;        (五)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时;

  (六)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    (六)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
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前述第(三)项持股股数按股东提出    前述第(三)项持股股数按股东提出
书面请求当日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计算。 书面请求当日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计算。

  第九十一条 董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    第九十一条 董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
的方式提请股东会表决。              的方式提请股东会表决。

  股东会选举董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    股东会选举董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
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会的决议,可以实行 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会的决议,可以实行
累积投票制。                        累积投票制。

  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    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
的,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 的,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
情况应当单独计票并披露。            情况应当单独计票并披露。

  如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
有权益的股份比例达到 30%及以上的,股 股份比例在百分之三十及以上的上市公司东会就选举两名以上董事进行表决时,应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非独立董事,或者上
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市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的,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 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
举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 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 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
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的
                                    简历和基本情况。

  第一百一十一条 公司建立董事离职    第一百一十一条 公司建立董事离职
管理制度,明确对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管理制度,明确对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以及其他未尽事宜追责追偿的保障措施。 以及其他未尽事宜追责追偿的保障措施。董事提出辞任或者任期届满,应向董事会 董事提出辞任或者任期届满,应向董事会办妥所有移交手续。其对公司和股东负有 办妥所有移交手续。其对公司和股东负有的忠实义务在辞职报告尚未生效或者生 的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并不当然解效后的合理期间内、以及任期结束后的合 除,在其辞职生效后两年内或任期届满后理期间内并不当然解除,其对公司商业秘 两年内仍然有效。董事在任职期间因执行密保密的义务在其任职结束后仍然有效。 职务而应承担的责任,不因离任而免除或董事在任职期间因执行职务而应承担的 者终止。
责任,不因离任而免除或者终止。

  第一百四十七条 公司董事会设置战    第一百四十七条 公司董事会设置战
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其他专门委员会, 略与可持续发展、提名、薪酬与考核等其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专门 他专门委员会,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履行职责,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由董事会负责制定。 事会审议决定。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