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17 证券简称:圣诺生物 公告编号:2023-057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0 月 12 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并于 2023
年 10 月 1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文永均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竞价结果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及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于 2023 年 10 月 10 日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发送了《认购邀请书》
并正式启动发行,经 2023 年 10 月 13 日投资者报价并根据《认购邀请书》关于
确定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及获配股数的原则,确认了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竞价结果如下:
序号 认购对象名称 获配价格(元/股) 获配股(股) 获配金额(元)
1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7.49 181,884 4,999,991.16
2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7.49 1,091,305 29,999,974.45
3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7.49 327,391 8,999,978.59
4 四川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7.49 727,537 19,999,992.13
5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7.49 3,492,181 96,000,055.69
合计 5,820,298 159,999,992.02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0 日正式启动发行,根据最终的竞价结果及
《认购邀请书》的要求,董事会同意公司与以下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与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与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与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与四川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与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认《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拟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募集资金,并与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上述相关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更新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更新了《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并编制了《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六)审议通过《关于更新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更新了《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并编制了《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
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七)审议通过《关于更新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更新了《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并编制了《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八)审议通过《关于更新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规定,公司就本次发行可能导致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进行了分析,并就填补回报拟采取的应对措施进行了明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基于本次发行的竞价结果,公司更新了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并编制了《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
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更新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更新了《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并编制了《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修订稿)》。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修订稿)》。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15 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8 月修订)》《监管规则适用指引
——发行类第 7 号》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和《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