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16 证券简称:天奈科技 公告编号:2021-082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奈科技”、“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镇江新纳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公司持股 67.81%,以下简称“新纳环保”)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本次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鉴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纳环保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投资所需,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计划向新纳环保提供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以借款的方式提供,具体情况如下:
1、借款对象
镇江新纳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2、借款方式与额度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新纳环保提供不超过 3,000万元人民币借款。
3、借款期限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 12个月
4、资金使用费
公司将按照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收取资金使用费。
5、借款用途
用于新纳环保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二、 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名称:镇江新纳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郑涛
3、注册资本:6,636.36 万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18-10-31
5、注册地址:镇江市新区越河街 198号
6、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本公司持有新纳环保 67.81%股权;境内自然人张建宇持有新纳环保 9.59%股权;境内自然人夏荣华持有新纳环保 9.04%股权;境内自然人李亚东持有新纳环保 9.04%股权;境内自然人向君持有新纳环保 4.52%股权。
8、财务数据:新纳环保最近一期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9月30日):总资产 12,948.01万元,净资产 6,237.37万元,负债总额 6,710.64万元,营业收入 5,126.40 万元,净利润-115.34万元(2021 年 1-9月)。
三、风险控制及保障措施
本次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系公司为了新纳环保进行相关业务拓展的资金需求。该笔借款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新纳环保经营状况良好,具有偿本付息能力。
针对财务资助可能面临的风险,公司将严格监督新纳环保的资金使用情况,确保资金按期收回。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向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最高额度不超过 3,000 万元人民币,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财务总监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借款投放,办理与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相关的协议签署、财务资助款项的支付以及签署未尽事项的补充协议等相关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此次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不会影响公司自身的正常经营。因此,我们认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向新纳环保提供不超过 3,000 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 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我们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发挥公司整体规模优势,降低资金成本,并已采取了必要的风险控制及保障措施,不存在上市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最高额度不超过 3,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
六、监事会意见
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维护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持续正常开展,该项资助是根据公司财务状况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现金流量情况而确定,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同时公司通过加强财务管控,保护资金安全。该议案涉及表决事项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七、上网公告附件
1、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12 月 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