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14 证券简称:华大智造 公告编号:2024-012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4 年 1 月,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908,506 股,占公司
总股本 415,637,624 股的比例为 0.218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82.16 元/股,最
低价为 66.12 元/股,支付的金额为人民币 64,731,367.26 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 2024 年 1 月 31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348,459 股,占公司总股本 415,637,624 股的比例为0.565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85.99 元/股,最低价为 66.12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84,416,457.92 元(不含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3 年 10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25.00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10 月 12 日、2023 年 10 月 19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49)。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于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 年 1 月,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908,506 股,占公司
总股本 415,637,624 股的比例为 0.218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82.16 元/股,最
低价为 66.12 元/股,支付的金额为人民币 64,731,367.26 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 2024 年 1 月 31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348,459 股,占公司总股本 415,637,624 股的比例为0.565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85.99 元/股,最低价为 66.12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84,416,457.92 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