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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111:金山办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公告日期:2019-11-13


    科创板风险提示: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科创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科创板公司具有研发投入大、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科创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小营西路 33 号二层商业办公 C 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本次发行 10,1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1.91%。
发行股数                          发行后总股本 46,100 万股(本次发行不采用超额配
                                  售选择权)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 45.86 元

发行日期                          2019 年 11 月 7 日

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发行后总股本                      46,100 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9 年 11 月 13 日


                  重大事项提示

  发行人提醒投资者特别关注本公司本次发行的以下事项及风险,并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一节全部内容:
一、关于本次发行方案的决策程序及内容

  2019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议案。公司拟发行的数量如下:

  本次拟发行不超过 10,100 万股,不超过发行后总股本的 21.91%。发行后总
股本不超过 46,100 万股。本次发行仅限公司公开发行新股,不包括公司股东转让股份。
二、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以及相关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一)本公司发行前股东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等作出的承诺及约束措施

  相关内容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投资者保护‖之―五、发行人、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等作出的重要承诺‖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以及相关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二)稳定股价的承诺

  相关内容参见本招股说明书 ―第十节投资者保护‖之―五、发行人、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等作出的重要承诺‖之―(二)、稳定股价的承诺‖。
(三)依法承担赔偿或者赔偿责任的承诺

  相关内容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投资者保护‖之―五、发行人、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等作出的重要承诺‖之―(三)、依法承担赔偿或者赔偿责
任的承诺‖。
(四)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相关内容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投资者保护‖之―五、发行人、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等作出的重要承诺‖之―(四)、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

  相关内容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投资者保护‖之―五、发行人、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等作出的重要承诺‖之―(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
(六)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相关内容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投资者保护‖之―五、发行人、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等作出的重要承诺‖之―(六)、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七)对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相关内容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投资者保护‖之―五、发行人、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等作出的重要承诺‖之―(七)、对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八)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相关内容参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七节公司治理和独立性‖之―八、同业竞争‖之―(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九)关于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相关内容参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七节公司治理和独立性‖之―十、关联交易‖之―(六)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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