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06 证券简称:金宏气体 公告编号:2022-048
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5 月 20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金
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41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2,108.34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
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5.4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87,437.1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1,486.04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5,951.06 万元。截至 2020 年 6 月 11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 2020 年 6 月 11 日出具了“容诚验字
[2020]230Z0085 号”的《验资报告》。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
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同时,公司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管理,2020 年 6 月,公司与保荐机构
招商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相城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已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如下:
序号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备注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 1102265519000071458 正常使用
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 10538901040105884 正常使用
3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89010078801600004321 正常使用
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512902736810403 正常使用
5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 546974729552 正常使用
6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8112001012400545532 正常使用
7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 75100122000239848 正常使用
8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相城支行 51981700000854 本次注销
9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3050020010100309491 正常使用
1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8112001012600656629 正常使用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因公司存放在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相城支行(账号:51981700000854)募集资金账户对应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张家港金宏气体有限公司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高纯气体项目”已变更为“眉山金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高端电子专用材料项
目”,其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16,767.50 万元已转存至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账号:8112001012600656629)募集资金账户。为方便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公司决定将在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相城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并办理相关注销手续。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对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13 日